“山寨”勢頭興起 本土品牌頻被“山寨”
這兩個月來,先是飛人喬丹與喬丹體育之間的官司,后是阿迪達斯與阿迪王公司之間的糾紛,一茬又一茬的商標爭奪戰成為業界關注的焦點。其實,當業界感嘆披著“洋皮”傍著洋品牌發展的本土企業狀況百出時,另外一種“山寨”勢頭也在興起。
國輝CBA被傳斥資買回“C13A”,ABC遭遇“A13C”,利郎男裝與利郎商務酒“糾纏”多時……這種搶注山寨商標的行為,開始向國內的自主品牌轉移,令人防不勝防。
ABC遭遇“A13C”,利郎商務酒VS利郎男裝———
市場多人搶注商標 本土品牌頻被“山寨”
在今年的第十五屆鞋博會上,一個關于各種鞋品牌商標轉讓的廣告牌掛在了其中一個展位上。如此醒目,似乎要鎖定與會者的目光,引起來自全國乃至國際鞋業界人士的關注。
其中,在一個以獅子頭為主圖的商標下,赫然標著“獅牌戶外”四個字。記者的第一反應就是,疑惑。疑惑于這個商標是否就是晉江市盛獅王體育用品有限公司旗下的那個戶外品牌,更疑惑的是正蒸蒸日上的盛獅王體育已經在轉讓自己的商標了嗎?
為一解心中疑惑,記者以購買者的身份撥打了轉讓商標公司廣告牌上的電話。負責該商標轉讓的李先生向記者表示,公司只是注冊了圖形商標,在商標之下加上“獅牌戶外”四個字,其實是為了看起來更有影響力,這樣做可能會吸引更多對這個商標有興趣的購買者。其實這四個字在商標上已經被注冊了,但李先生進一步向記者兜售,表示其實還是可以將這四個字注冊為公司名稱的。
原來,盛獅王公司并沒有轉讓商標,這是一個搶注的山寨商標在打擦邊球。
實際上,早在“獅牌戶外”被打擦邊球之前,已有晉江的男裝品牌“利郎”被一家酒商“傍”上。如今,那家“利郎”酒業正如當初的阿迪王一般,借著“利郎”名,發展得如火如荼。但許多消費者不知道的是,利郎酒業與利郎男裝,二者之間沒有絲毫關聯。
記者發現,還有一種更令人哭笑不得的“山寨”模式:一些瞄準了搶注商標或類似商標商機的投機者,正不斷以注冊無限接近一些發展勢頭較好的本土品牌的商標來獲利,甚至混淆消費者的視聽。
如國輝(中國)有限公司旗下體育用品鞋服品牌CBA,幾年前就被有心人搶注了“C13A”品牌,由于“B”與“13”二者在設計上可無限接近的緣故,被合法“山寨”品牌的國輝體育只好出重金買下這個商標。而如今,童鞋品牌ABC也迎來了競爭對手“A13C”。
對此,搶注“A13C”商標的投資公司老板李先生表示,正是由于此前看到CBA品牌企業出重金買下山寨商標(據這名李先生稱,國輝當時出了30萬元買下了“C13A”品牌。該說法并未得到國輝方面的證實),所以自己也注冊了ABC品牌企業的山寨版商標“A1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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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 福建天衡聯合(泉州)律師事務所對商標搶注案件一直頗為關注的律師黃露也向記者表示,類似“利郎”商標被搶注或者ABC、CBA等品牌被山寨的現象早已不是個案,類似的案例還有“百度”牌避孕套、“水立方”牌白酒、“林丹牌豬飼料”等等,社會上,惡意搶注商標的行為正逐漸泛濫。
德爾惠(中國)有限公司副總裁何苦曾在其新浪博客中發表了一篇文章:《泉州有多少“鳥”品牌》。的確,在品牌之都晉江,正是由于有了眾多的優秀品牌作龐大基數,使得搶注商標,或者搶注類似商標搭順風車、打擦邊球的行為日漸猖獗。
律師觀點 做好防御性注冊 運用法律維權
品牌企業如何應對商標被搶注或被山寨的行為?律師黃露認為,企業可以通過四種方法“狙擊”搶注者。
“一是異議途徑,若搶注人申請注冊的商標處于初步審定公告階段,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二是爭議程序,若搶注商標已經注冊,商標所有人或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撤銷該搶注商標;三是訴訟途徑,如果錯過了法定的異議期限或爭議期限,在先商標使用人還可以以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提起民事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三種方法都是搶注事發后在先權利人非常重要的救濟手段,但缺點是會遇到組織證據比較困難以及證明標準比較嚴格的問題,因此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最好的方法是第四種,即防御性注冊———針對一個要保護的核心商標,選擇進行全類別的商標注冊,實踐中,不少富有遠見的企業正是通過防御性注冊來主動對抗他人的商標搶注行為。盡管防御性注冊暫時會給企業增加一些成本,但從長遠來說,可以為企業儲備大量的品牌資源,同時,也是對商標———市場競爭中最銳利的武器的最好的保護辦法。”黃露介紹。
“說到底,遏制商標搶注行為,既需要企業家增強商標維權的法律意識,實施企業自身的商標戰略;也需要立法、行政執法、司法機關加強能動性,提高惡意搶注人的機會成本和違法代價;更需要老百姓對惡意搶注這一不誠信行為的危害形成統一認識并自覺抵制。”黃露表示,相信在一個真正講究誠信經營、尊崇踏實創業的社會環境中,惡意搶注者會因為巨大的道德風險,而最終面臨形單影只的局面。
現行法規有“利潤空間” 搶注商標成“投資渠道”
為什么惡意搶注商標現象層出不窮甚至屢禁不絕?
“要么ABC企業自己來買回去,要么我轉讓給有心做童鞋的企業,這個商標跟ABC的相似度很高的,只要童鞋企業使用這個類似商標,生意一定不差,因為這就是商機。”上述李先生向記者表示,自己注冊這個商標不過花了1000多元,但這個商標的價值最少的行情價也是四位數甚至五位數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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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了解到,目前社會上有一大批李先生這樣的職業搶注人、專業搶注公司,出于“利字當頭”,借助大量出現的專業商標交易網站、商標拍賣會等機構,通過搶注后高價轉讓或提起民事索賠等手段,將惡意搶注和轉讓牟利打造成產業鏈,惡意搶注商標已成為這些人熱捧的“投資渠道”。對“李先生們”而言,這樣的行為只是一次類似買彩票一樣的“游戲”,花在注冊山寨商標上的錢不多,但若因此而額外獲利,則是意外之財。沒有賣出去的話也無所謂。
對于這種利益誘惑,有業內人士認為,這是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的一個尷尬現狀,甚至,從某種意義上說,這是中國商標注冊機構技術和意識的嚴重缺失。對此,福建天衡聯合(泉州)律師事務所對商標被搶注案件頗有研究的律師黃露表示贊同。
據黃露介紹,我國商標法實行“注冊產生權利”的原則,忽視對商標使用的要求,致使商標權獲得和維持的成本低,潛在的收益高,給惡意搶注人留出了很大的利潤空間。如一件商標申請的規費為1000元,一旦核準注冊,每十年續展一次,續展費為2000元,年平均成本為100至200元,只要花費很低的成本就可以將他人的商標搶注到手,然后高價轉賣牟利。
“此外,我國現行法律對惡意搶注商標行為的打擊力度不足也是原因之一。‘商標的生命在于使用’,惡意搶注促進了虛假的商標交易的繁榮,但這種‘繁榮’與國家倡導的‘實施商標戰略,繁榮商標市場’中的繁榮是背道而馳的。”黃露認為。
被傍品牌多數憤慨 卻極少企業主動防御
“搶注品牌商標或山寨品牌商標,這是一種缺乏商業道德和心理浮躁的表現。”利郎男裝相關負責人胡誠初向記者表示,品牌是企業歷盡千辛萬苦,在企業主和全體員工的不懈努力下,在消費者的心里經過長期沉淀而建立起來的。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品牌商標也是另外一種知識產權。而搶注者,無非是想通過不勞而獲的卑劣手段竊取別人已有的成果為己所有,去蒙騙消費者而獲利,這對品牌企業是一種傷害。
雖然多數品牌企業表示憤慨,但記者驚奇地發現,大部分本土品牌企業竟然不約而同地選擇了漠視和放任的態度。
就有人注冊“A13C”商標一事,記者聯系采訪ABC童鞋企業品牌經理黃煒成。作為專業的品牌負責人,其對此事的態度卻并不以為然,并表示早在2009年就已知道此事,但公司尚未作出任何應對。
業內人士分析,這種態度的由來,應該存在幾個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被傍品牌的傷害品牌企業還沒有切身體會到;另外一方面則是因為許多品牌企業發展初期對自主品牌的保護意識還十分薄弱。就像何苦所言,“不能怪老板沒有眼光,當初做生意的時候只是想養家糊口,并沒有想到品牌將來會成為可以賣錢的無形資產。”一句話,道出了許多本土品牌企業的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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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被山寨被搶注的品牌企業出現這種態度,也并不是因為他們不在乎,而是因為惡意搶注商標會使正常商標申請遇到更多的商標障礙,導致審查期限變長,甚至迫使部分正常經營的企業不得不放棄已使用的但未全類別注冊的商標;同時,花費大量的金錢和時間來處理被搶注的糾紛,也會使得品牌企業無法安心生產和經營。”黃露分析,基于此,不少品牌企業會抱著一種放任的態度來對待被搶注被山寨事件,希望被搶注者并不會真正對商標投入使用。
當然,也有一些已經上市的規范品牌企業如利郎男裝,在面對被跨行業傍品牌的行為時,懂得積極維護自己的品牌商標合法權益。
胡誠初表示,品牌企業必須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要清醒地認識到商標對于企業特別是品牌企業來說就是顏面,就是企業的形象,企業的文化,她向外傳達的是企業的理念和對消費者的態度。因而,絕不允許那些偷雞摸狗的搶注者來抹黑自己的企業,抹黑自己的品牌形象。
“為此,首先,品牌企業在注冊時就要有前瞻性的思維,不但注冊現有業務范圍,也要考慮未來可能從事的行業,讓搶注者無孔可鉆;其次,要積極爭取把自己的品牌做到‘著名商標’或者‘馳名商標’,以進一步得到商標局的保護;最后,打鐵還需自身硬,企業自身要不斷創新,讓搶注者永遠跟隨你不斷奔跑,因永遠跟不上你的步伐而趴下。”胡誠初表示,對于搶注者和山寨商標,不但要看誰笑得最好,還要看誰笑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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