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擬增加皮革等產品六價鉻管控條款
記者從全球性化學品法規咨詢機構杭州瑞旭獲悉,不久前,歐盟委員會已就六價鉻草案向世貿組織(WTO)發布了通知,該草案擬增加所有可接觸皮膚的皮革產品的管控條款,預計會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公布于歐盟官方公報。
據瑞旭消費品檢測項目部技術主管劉爽介紹,皮革屬于高風險產品,生產過程中飽受化學殘留的困擾,六價鉻比三價鉻毒性高100倍,極易被人體吸收并在體內蓄積,所以企業應嚴把質量安全關。
六價鉻多產生于鞣革
鉻的毒性與其存在的價態有關,六價鉻比三價鉻毒性高100倍,而且易被人體吸收并在體內蓄積。由于很多皮革制品中都與人體直接接觸,而皮革中殘留的六價鉻容易隨汗液通過皮膚進入人體,造成潰瘍或過敏反應,或者通過呼吸道吸收,引起胃道及肝、腎功能損害,甚至傷及眼部,出現視網膜出血、視神經萎縮等。
據劉爽介紹,因為世界上生產的皮革80%都采用鉻進行鞣革,目的是使皮革制品有更好的強度、手感、耐濕熱穩定性和彈性。雖然鞣革所用的鉻鞣劑是三價鉻,但目前普遍認為,六價鉻來源于低價鉻的氧化,所以即便所用的鉻粉中不能檢出六價鉻,所生產出的皮革中仍然可能含有六價鉻。
劉爽說,皮革中六價鉻的產生還可能是皮革生產過程中使用了本身就含有六價鉻或超標六價鉻的鉻粉、含鉻鞣劑、含鉻鹽助劑,如含鉻鹽染料、顏料膏、固定劑、介質水等。在生產工藝中制革過程中有關工序浴液的高pH值,加脂劑(或油脂)、加熱和光照、坯革儲存時空氣的相對濕度都是誘發六價鉻生成的重要原因。
根據瑞旭方面所提供的歐盟委員會六價鉻草案文本顯示,該草案同之前丹麥的最初提案管控范圍有所區別。在丹麥的提案中,針對皮革中六價鉻的管控僅限于直接長期或者重復接觸皮膚的產品,而在此次草案中,其表明了只要能接觸到皮膚的所有含有皮革的產品都將受到管控,其次也對二手產品也進行了相關的管控闡述。并規定接觸皮膚的皮革產品,六價鉻濃度(以皮革干重計)大于等于3mg/kg(0.0003%)時,該產品不得投放市場。
劉爽認為,對于國內皮革制造企業,草案中六價鉻含量小于3ppm的內容,是難度非常高的關卡,建議國內皮革生產企業一要把握源頭,對制革所用的鉻粉、含鉻鞣劑、含鉻鹽助劑等進行六價鉻測試,避免六價鉻的高毒性殘留;二要控制生產過程,調整制革工藝,同時干燥等程序盡量避免陽光下作業,提供良好的運輸保存條件,防止生產過程中三價鉻被氧化成六價鉻。三要嚴把質量安全關,加大技術投入力度,研究皮革制造中輔助替代物質的先進生產流程,完善國內制革業在工藝制造上的薄弱。
現有標簽缺乏內在信息
歐盟委員會的報告顯示,消費者除了對產品成分有了解需求外,對產品的原產地、洗護方法和尺碼的電子標簽都希望有所了解。根據該報告的結論,當前的標簽大多是“不言自明”的、為消費者所熟悉的信息,但是對皮革紡織品的內在信息卻缺乏關注,與此同時,皮革產品也需要引入一些新標簽。
劉爽表示,實行真皮標簽規定能讓消費者受惠,但是當前“皮革”一詞在大部分歐盟國家都缺乏保障。據不完全統計,在歐盟銷售的皮革產品中,有15%至20%其實并非以獸皮制造,所以,引入自愿性質的真皮標簽制度是處理上述問題的最佳政策。
對于真皮制品標簽,報告就一些范疇列出政策方向,例如動物種類標簽、原產地標簽、環境和社會聲明,但是報告并不建議業界采用,并指出歐盟委員會最近將展開評估工作,并根據評估結果,決定應否建議在歐盟層面采取行動。劉爽表示,瑞旭正在關注這一動態的發展。
據劉爽介紹,六價鉻可能導致過敏性皮炎,即使是很低的量也可能引起皮炎,其中鞋子和其他皮革制品最容易導致生產工人和消費者患接觸性皮炎。不過過敏反應與應用及殘留于皮革紡織制成品的化學物質之間是否有因果關系,致敏物質研究指出目前未能得出結論。在實際釋出情況、濃度或上限等方面,仍有不明確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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