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訪問:《制革及毛皮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解
1、制定《制革及毛皮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背景?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皮革需求的增加,我國的制革及毛皮加工行業得到快速發展,成為我國輕工行業中的支柱產業,已成為全球制革生產大國。
制革及毛皮加工工業也是輕工行業中污染較大的行業,具有排污量較大、污水成分較復雜、企業環保意識不一、污染治理情況參差不齊、行業清潔生產推廣力度較低等一系列問題。目前,我國制革及毛皮加工行業產生廢水1.6億噸、COD約40.4萬噸、氨氮1.6萬噸、總鉻(三價鉻)1280噸;經過治理后,排放廢水約1.38億噸、COD約3萬噸、氨氮7300噸、總鉻(三價鉻)6.72噸。為此,環境保護部決定針對行業特點制定《制革及毛皮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2、與現行標準相比,《制革及毛皮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主要有哪些變化?
目前,制革及毛皮加工行業執行1996年發布的《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與之相比,《制革及毛皮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主要有如下特點:
一是對行業特點考慮更加全面。例如,《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中CODCr、BOD5等指標規定了皮革工業適用的限值,但其他特征污染物參照“其他排污單位”或“一切排污單位”的限值執行。新標準明確了制革及毛皮加工工業廢水中的各項污染物,提高了針對性。
二是《污水綜合排放標準》按污水排放去向設置了三級排放限值,不僅造成企業不公平競爭,也不利于區域污染總量控制。新標準根據行業水污染物治理技術水平規定了直接、間接排放限值,其中重金屬等毒害性較強的污染物直接、間接排放執行相同限值。
三是制革過程中大量產生皮膠原蛋白,水解后成為有機氨氮、硝酸氮和亞硝酸氮等物質,容易引起水體富營養化,新標準為此設置了總氮控制指標。
四是制革及毛皮加工原料皮的鹽腌保存、加工過程用鹽量較大,新標準為此增加了氯離子控制指標。
五是充分考慮原料皮以濕法保藏為主的行業特點,完善了最高允許排放水量指標。
3、預計實施《制革及毛皮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將帶來哪些成本、效益?
《制革及毛皮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總體控制要求與國外發達國家平均排放控制水平相當。標準實施后,預計行業COD、氨氮排放總量分別降至11800噸、2380噸,比2010年排放量分別減少57.2%、67.4%。實施新標準要求制革及毛皮加工行業增加環保投入,據測算對污水處理設施進行升級改造需投資近20億元,年運行費用約17億元。
綜合環境效益和投資強度,達標成本總體合理。
4、實施新標準將對行業帶來什么影響?
新標準提高了行業準入門檻,實施新標準將加快落后產能淘汰步伐,促使一批生產裝備落后、工藝技術水平不高、環境污染治理設施不完善、小而弱的企業退出市場。據估計,10%左右的龍頭企業(產量在20萬張標張牛皮以上),需要進一步加強環境管理、對部分環節進行升級改造;45%左右的中等企業(產量在5萬張標張牛皮以上)需要升級改造,部分升級改造存在困難的企業將面臨淘汰壓力;45%左右的小型企業(產量在5萬張標張牛皮以下)則將面臨淘汰。新標準的市場導向與國家產業政策一致,對推動制革接毛皮加工行業調整結構、轉變增長方式,促進行業清潔生產和污染治理技術工藝的進步具有重要意義。
5、制革及毛皮加工企業在達標方面需要采取哪些措施?
企業應采取全過程控制的措施預防和削減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
在清潔生產方面,包括采用原皮冷凍保藏和鮮皮加工、低鹽保藏、保毛脫毛、高吸收鉻鞣制和少鉻鞣制、降低鞣制過程中鹽用量等。在污染治理方面,包括將三價鉻和硫化物等分類處理;注重同時削減COD和脫氮,可選用二級A/O工藝;水解酸化+氧化溝+臭氧氧化+曝氣生物濾池;水解酸化(厭氧)+ A/O工藝;水解酸化+好氧氧化+SBR工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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