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美紡織服裝類產品出新規對企業嚴格要求
近日,歐盟及美國相繼出臺關于紡織品、家紡產品的出口新規。紡織服裝是江蘇的重要出口產品,歐盟和美國也是主要出口國,新規將對相關出口企業產生重大影響。據了解,雖然歐盟給予了5年過渡期,但目前已有歐盟客戶要求紡企對出口產品以新標準進行檢測,部分產品和企業或將提前出局。
無獨有偶,美國紡織服裝和鞋屢協會近日發布的第17版限用物質清單(RSL),共羅列了12類超過250種服裝、鞋類和家紡產品的限用物質。
歐盟近期發布的2016年第26號法規,對紡織制品中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含量作出限制。法規要求,紡織制品中NPE含量不得高于0.01%。該法規過渡期為5年,過渡期滿后,不符合限量要求的產品將不允許在歐盟市場銷售或進口。
NPE是紡織行業最常用的洗滌劑和染色助劑,占我國市場份額的80%以上,目前市場上有超過半數以上的紡織產品無法達到歐盟新標準,或將面臨淘汰風險,其中以印染、皮革、化纖類企業最為突出。
為符合歐盟新規,生產企業需要對漂白、染色、水洗等工藝進行升級改造,參數控制難度加大,易導致企業生產成本上升。與此同時,原料和檢測成本也將增加10%至30%。
相關檢驗檢疫機構提醒相關出口企業,一定要密切關注并跟蹤歐盟、美國的新規進展,主動制定應對方案,充分利用新規過渡期,做好限用物質替代產品的研發工作;同時,要進一步加強質量控制水平,尤其是在原料采購和生產過程中加強檢測,確保出口產品符合進口國的法律法規和合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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