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一紡企耍聰明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涉嫌違法
借“票販子”之手,從外地企業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偷稅超過百萬元……南寧市國稅局稽查局經調查,認定南寧市某紡織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紡織公司”)涉嫌違法。目前,此案已被移交給公安機關。1月18日,國稅部門相關人士提醒,根據稅法有關規定,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在認證抵扣后會少繳稅款,但此行為涉嫌違法。
2015年7月,一封來自安徽省安慶市國稅部門的協查函,讓某紡織公司進入了稽查人員的視線。在協查函中,安慶市國稅局稽查局指出,該市一棉業有限公司在沒有真實貨物交易的情況下,開具了一批增值稅專用發票,該批發票的受票方正是南寧市某紡織公司。
南寧市國家稅務局第二稽查局立即介入調查。原來,2014年,某紡織公司通過票販子崔某,與安慶市一棉業有限公司取得聯系。在雙方并無真實交易的情況下,某紡織公司打著購買588.999噸皮棉的幌子,分5批向棉業公司購買了90份增值稅專用發票。為了掩人耳目,棉業公司按當時皮棉每噸約1.5萬元的市場價,將這批“貨”以價稅合計1011.31萬元的數目,掛在“某紡織公司應收帳款”的明細賬上。而之前,安慶市的棉業公司已按一份發票300元的價格,向南寧市的紡織公司收取了款項。通過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2014年,某紡織公司偷稅116.35萬元。
據稅務執法人員介紹,某紡織公司為了蒙混過關,在這期間,也向稅務部門繳納少量稅款,因此未引起特別注意。但經過監控,該公司的異常行為被發現。2015年5月26日,稅務部門認定該公司為非正常納稅戶。經各方證據確認,執法人員認定,某紡織公司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屬于偷稅行為,偷逃的稅款應予以追繳。同時,處以所偷逃稅款一倍的罰款。
南寧市國稅局表示,營改增全面推開后,金稅三期系統已啟用。稅務部門對動態數據進行比對,一旦發現稅負率偏低,系統會自動預警。納稅人千萬不要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抵扣。要在真實貨物交易的前提下,堅持貨、款、票一致的原則,供貨、開票和收款應是同一個主體。稅務部門也將始終保持打擊各種涉稅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希望廣大納稅人自覺遵守稅法,依法誠信納稅;如果心懷僥幸,做出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事情,將會受到稅務部門的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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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稅是指納稅人以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為目的,采取各種不公開的手段,隱瞞真實情況,欺騙稅務機關的行為。逃稅,是指納稅人故意或無意采用非法手段減輕稅負的行為,包括隱匿收入、虛開或不開相關發票、虛增可扣除的成本費用等方式逃避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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