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總局:優化出口退稅信息系統 增加便捷服務
國家稅務總局15日宣布,優化整合出口退稅-1.html">出口退稅信息系統,取消部分出口退(免)稅申報事項,簡化出口退(免)稅報送資料,增加出口退(免)稅便捷服務。
納稅人因申報出口退(免)稅的出口報關單、代理出口貨物證明、委托出口貨物證明、增值稅進貨憑證沒有電子信息或憑證內容與電子信息不符,無法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出口退(免)稅或者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的,取消出口退(免)稅憑證無相關電子信息申報,停止報送《出口退(免)稅憑證無相關電子信息申報表》。待收齊退(免)稅憑證及相關電子信息后,即可申報辦理退(免)稅。
納稅人辦理出口退(免)稅備案時,停止報送《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海關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書》;辦理出口退(免)稅備案變更時,在《出口退(免)稅備案表》中僅需填報變更的內容。
納稅人申請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時,報送簡并優化后的《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申請表》,停止報送紙質的《委托出口貨物證明》。
國家稅務總局介紹,目前,納稅人在辦理出口退(免)稅備案撤回、進料加工計劃分配率調整等事項時,需根據文件要求向稅務機關報送相關申請,并且需要將紙質材料報送到稅務機關。為便于納稅人申報辦理出口退(免)稅事項,本次系統整合提供了電子稅務局、標準版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出口退稅離線申報工具三種免費申報渠道,供納稅人選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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