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發股份(002394):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銷完成
證券代碼:002394 證券簡稱:聯發股份 公告編號:LF2020-040
江蘇聯發紡織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江蘇聯發紡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次回購注銷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3,884,400股,占回購注銷前公司總股本336,648,000股的比例為1.1538%,回購價格為4.94元/股加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共涉及激勵對象9人。
2、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結算公司”)辦理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購注銷手續。
3、本次回購注銷完成后,公司總股本由336,648,000股變更為332,763,600股。
江蘇聯發紡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以及2020年5月13日召開的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因公司2019年度營業收入指標未滿足《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激勵計劃”)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根據相關規定,公司應回購注銷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個解除限售期所涉及限制性股票共計3,884,400股,占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總股份的30%,占公司總股本
1.1538%,回購價格為4.94元/股加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
截止本公告日止,公司已在結算公司辦理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購注銷手續。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簡述
1、2018年12月1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江蘇聯發紡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等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及監事會就本次激勵計劃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續發展及是否存在明顯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發表了意見,獨立財務顧問及律師分別發表了相關意見。
2、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12日,公司對本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在巨潮資訊網和公司官方網站進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間,公司監事會未收到任何異議。公示期滿后,監事會于2018年12月13日召開了第四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對授予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查并對公示情況進行了說明。
3、2018年12月18日,公司召開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等議案,并對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進行了自查,未發現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內幕信息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
4、2019年1月17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及監事會對該事項發表了明確的同意意見。監事會對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獨立財務顧問及律師分別發表了相關意見。
5、2019年1月28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記工作并披露了《關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完成公告》,實際授予的激勵對象人數為9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1,294.80萬股,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為2019年1月29日。
6、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同意回購注銷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個解除限售期所涉及限制性股票共計3,884,400股,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次回購注銷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對本次回購注銷出具了核查意見。
7、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開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
回購注銷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二、 回購注銷的原因、數量、價格及資金來源
1、回購注銷的原因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規定,在2019年—2021年會計年度中,分年度對公司的業績指標進行考核,以達到業績考核目標作為激勵對象當年度的解除限售條件之一。若各解除限售期內,公司當期業績水平未達到業績考核目標條件的,所有激勵對象對應考核當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價格加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購注銷。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確定的公司業績考核目標和解鎖比例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 公司層面業績考核目標 |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個解除限售期 | 公司需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2019年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12%或不低于同行業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1.5倍; 2、以2018年營業收入為基數,2019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于5%。 | 30% |
第二個解除限售期 | 公司需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2020年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12%或不低于同行業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1.5倍; 2、以2018年營業收入為基數,2020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于10%。 | 30% |
第三個解除限售期 | 公司需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2021年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12%或不低于同行業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1.5倍; 2、以2018年營業收入為基數,2021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于15%。 | 40% |
根據大華會計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審計報告》(大華審字[2020]001585號),公司2019年度營業收入為391,052.73萬元,同比下降6.19%,未達到《激勵計劃》規定的第一個解除限售期公司層面業績考核條件。根據規定,第一個解除限售期所有激勵對象對應考核當年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激勵計劃》規定按授予價格加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購注銷。
2、回購數量
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總數量為3,884,400股,占公司總股本1.1538%。
本次因未達到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而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所涉激勵對象共計9人,名單如下:
姓名 | 職務 | 獲授的限制性股票數量(萬股) | 本次回購注銷的限制性股票數量(萬股) | 剩余未解除限制性股票數量(萬股) |
薛慶龍 | 董事長 | 647.40 | 194.22 | 453.18 |
于擁軍 | 董事、總經理 | 258.96 | 77.69 | 181.27 |
黃長根 | 董事 | 63.00 | 18.90 | 44.10 |
于銀軍 | 董事 | 63.00 | 18.90 | 44.10 |
王竹 | 財務總監 | 52.49 | 15.75 | 36.74 |
唐文君 | 副總經理 | 52.49 | 15.75 | 36.74 |
潘志剛 | 副總經理兼董秘 | 52.48 | 15.74 | 36.74 |
主要子公司的負責人(共計2人) | 104.98 | 31.49 | 73.49 | |
合計 | 1,294.80 | 388.44 | 906.36 |
注:本文中部分合計數與各明細數相加之和在尾數上如有差異,系以上百分比結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3、回購的價格及資金來源
根據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若各解除限售期內,公司當期業績水平未達到業績考核目標條件的,所有激勵對象對應考核當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價格加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購注銷。
此外根據《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公司發生派息事項,回購價格不作調整。公司本次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為4.94元/股,因此,回購價格為4.94元/股加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回購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
4、驗資情況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12日出具了驗資報告(大華驗字【2020】000242號),對公司截至2020年5月29日止減少注冊資本及股本情況進行了審驗。
5、本次回購注銷的完成情況
公司向結算公司申請辦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購注銷事宜,經結算公司審核確認,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購注銷事宜已于2020年8月4日完成辦理。
三、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完成后公司股本結構的變化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完成后,公司股票總數由336,648,000股變更為332,763,600股。
類別 | 本次變動前 | 本次增加變動(股) | 本次變動后 | ||
數量(股) | 比例(%) | 數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條件股份 | 13,930,269 | 4.14% | -3,884,400 | 10,045,869 | 3.02% |
首發限售股 | 0 | 0.00% | 0 | 0 | 0.00% |
股權激勵限售股 | 12,948,000 | 3.85% | -3,884,400 | 9,063,600 | 2.72% |
高管鎖定股 | 982,269 | 0.29% | 0 | 982,269 | 0.30% |
二、無限售條件股份 | 322,717,731 | 95.86% | 0 | 322,717,731 | 96.98% |
三、股份總數 | 336,648,000 | 100.00% | -3,884,400 | 332,763,600 | 100.00% |
四、 本次回購注銷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回購注銷事項不會影響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實施,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產生實質性影響,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公司股權分布仍符合上市條件,公司管理團隊將繼續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為股東創造最大價值。
五、 其他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公告的《北京市時代九和律師事務所關于江蘇聯發紡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之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相關事宜法律意見書》中部分內容錯誤,現予以更正,其中第一條第5款中“本次限制性股票實際授予的總人數為9人,授予的股票總數為1,294.80萬股,授予價格為4.63元/股”修改為“本次限制性股票實際授予的總人數為9人,授予的股票總數為1,294.80萬股,授予價格為4.94元為股”。公司對上述錯誤給投資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將吸取教訓,在此后工作中加強對文件的審核。
特此公告。
江蘇聯發紡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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