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科物業“走下神壇”:中國式物業的30年裂變與回歸
萬科創始人王石沒有想到,30年前為萬科住宅小區引入的物業服務,今天會發展為一個萬億規模的行業;萬科物業,也成了一塊金光閃閃的招牌。
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之下,物業服務的重要性凸顯,資本市場也給予熱烈反應,今年香港物業股的市盈率,普遍沖到了五六十倍;投資者天天追問,萬科物業怎么還不上市?
然而風光之下,物業行業難掩隱憂。諸多的業權矛盾、口碑下滑、盈利難題,掀開了物業行業的“遮羞布”。
奉行“客戶至上”的萬科,也走下神壇,正在努力回歸初心。在9月份的媒體會上,萬科董事會主席郁亮強調了無數遍好產品、好服務;萬科物業首席執行官朱保全更表示,“萬科物業”四字,要回歸到住宅服務,和其余的商企、城市服務分開。
30年,萬科物業“三分離”,再次開啟了自身顛覆式的變革;始自萬科的中國式物業行業,也進入了真正的洗牌期。
物業標桿不好當
9月的一個周六早晨,寧波中梁首府的業主,將一面寫著“干啥啥不行,收錢第一名”錦旗送到了萬科物業,以表達他們的不滿。
萬科物業的反應很“剛”,主動退出了該小區。
無論萬科與業主之間的矛盾為何,錦旗上的嘲諷話語,無疑是當下中國諸多住宅小區的物管糾紛中,業主對物業公司觀感的概括;而身為行業標桿的萬科物業,則被當作了靶子。
回溯歷史,中國式物業管理起始于萬科。1990年,受SONY售后服務的啟發,王石拍板引入物業管理到深圳天景花園小區。
1991年,內地首個業主委員會在天景花園成立,萬科物業開創了“業主自治與專業服務相結合”的物業管理模式。
那些年的王石被稱為“救火隊長”。萬科坂田四季花城,當時位置很偏,還有一個垃圾處理場,只有一趟公交車,業主鬧事堵路,王石親自出馬安撫并解決。
這些創造性和人文性的舉動,讓萬科物業成為行業標桿。但隨著2008年的內部獨立、2015年對外擴張,萬科物業不可避免地存在管理的盲區,面臨挑戰。
萬科地產旗下萬科物業的保安。視覺中國
事實上不止萬科,多數房地產公司旗下的物業,以及獨立物業公司,在近年的市場中,都受到或多或少的“品質下降、口碑下滑”詬病,物業管理的糾紛和訴訟,逐年上升;送給萬科的“錦旗”,也在各個物業小區之間形成了病毒式傳播。
以擬上市的華潤物業為例,在北京的首開華潤城,一個包括商品房、限價房、自住性商品房的小區內,業主和物業的矛盾正在激化,一些業主激烈地表示要成立業委會,更換物業。
另一家擬上市的物業公司金科智慧服務,自10月以來已新增開庭27起,案由以服務合同糾紛案最多。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統計,金科智慧服務歷史所涉眾多案件中,以服務合同糾紛為案由的案件最多,達3425起,還曾3次被法院列為被執行人,以及涉及3起工商處罰。
現實中,多個品牌開發商的前期物業到期后,業主們想要更換物業;在許多城市,住宅小區的多業權狀態下,對公共產權的爭議和糾紛也不斷發生。
裂變后的回歸
中國房地產行業自發軔以來,形成了全世界僅有的大型住宅小區管理模式,據中商產業研究院預測,2020年我國物業管理面積將達345億平方米。
在如此巨大的市場中,開發商“近水樓臺先得月”,以前期物業合同,分食了住宅社區服務的大蛋糕。然而,在社區多業權狀態下,他們與業主、業委會的糾紛日益增多。
從事物業服務20余年的朱保全,始終在思考,什么是物業?它的本質是什么?如何才能長久地經營?
過去30年,萬科物業從住宅發展到商企、城市服務,有了“三駕馬車”,營收規模已超百億。
10月17日,萬科物業與戴德梁行的合資公司正式啟用“萬物梁行”品牌標識,獨立于萬科物業。該板塊業務已覆蓋149城、拓展新項目超140個,共服務項目超1140個,管理面積超1億平方米。
同時,在城市物業領域,萬科兩年內已接管雄安新區、廈門鼓浪嶼、武漢江漢區等12個項目。
但萬科從未放棄自己的本源:住宅物業。而且,因為意識到物業的本質,是游說(業主)和專業,萬科物業決定回歸自己的初心。
朱保全透露,萬科物業將“以住宅物業為主,提供高品質服務”,這意味著,萬科物業走過了30年,從住宅物業到商業物業、城市物業,三駕馬車形成以后,讓品牌重新回歸到住宅。
“如果你是萬科物業的業主,你希望萬科物業變大嗎?其實不希望,你一定希望自己的物業公司只為自己提供服務。”他說。
為此,萬科物業將城市公司進一步拆小,專注于屬地業主的專屬服務,比如深圳,將拆成福田、龍崗等區級機構;其次,將針對服務質量相關問題設置四級管控體系,在專屬于業主的同時又不失控。
萬科還開創性地設置了首席客戶官一職,由楊光輝擔任,以客戶的視角來檢視產品和服務實施過程,“這樣一個獨特的職位,是對內外釋放信號,我們要將客戶體驗放到更重要的位置。”朱保全說。
“回歸初心,好服務終究是萬科物業的根。”朱保全強調。
事實上,物業服務合同的決定權掌握在業主、業委會手中,物業公司的收入和盈利,也取決于業主的配合程度。
2020年5月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業主有權共同決定解除物業合同。
物業糾紛頻發的背景下,物業費收繳率并不盡如人意。從萬科物業外接的二手物業數據看,起始物業費收繳率小于70%。“雖然上市公司都說自己是90%多,但實際上我們收回來跟業委會簽的物業項目,最開始第一年大概收繳率是70%,后來至少要三年左右才能把它做上去。”朱保全透露。
他提出了一個核心觀點:物業的價值和本質,是讓客戶的資產保值增值,是讓業主達成共識、提供專業服務,是替業主花好錢。
他進一步表示,對物業公司而言,其核心能力是游說,獲得業主的支持;是專業,提供好服務。“物業公司本質上就是個GP(基金里的普通合伙人),1月1號收了業主的錢,一年內能不能把這個錢花好、花到業主滿意,或者業主打賞?對于基金來說,平時拿2%;對于物業公司來說,拿的是超額酬金、超額收益。”
要想做好一個GP,是否專業、是否透明,是物業的核心。“如果這些事都做到了,相信沒有哪個業主愿意把你攆走。”
在一位知名券商首席地產分析師看來,作為房地產行業的衍生行業之一,物業今年在資本市場的受捧,與其現實狀況并不相符。
他認為,物業公司的增長性、收費率,以及資本支持下的擴張,最后都要取決于業主是否支持,管理合同是否能延續,而這,存在相當大的不確定性。
對此,朱保全的態度是,希望萬科物業“在投訴中追求完美”;而對于全行業的物業公司來說,真正的優勝劣汰,已經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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