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發文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
國務院辦公廳3日轉發了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
通知指出,要抓緊清理和修改涉及非公立醫療機構準入、執業、監管等方面的文件,結合實際制定和完善鼓勵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實施細則和配套文件,消除阻礙非公立醫療機構發展的政策障礙,促進非公立醫療機構持續健康發展。
以下為通知全文: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衛生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
舉辦醫療機構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2010〕5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發展改革委、衛生部、財政部、商務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有利于增加醫療衛生資源,擴大服務供給,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元化的醫療服務需求;有利于建立競爭機制,提高醫療服務效率和質量,完善醫療服務體系。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充分認識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重要意義。要抓緊清理和修改涉及非公立醫療機構準入、執業、監管等方面的文件,結合實際制定和完善鼓勵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實施細則和配套文件,消除阻礙非公立醫療機構發展的政策障礙,促進非公立醫療機構持續健康發展。要加強政策解讀,引導社會各界正確認識非公立醫療機構在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為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營造良好氛圍。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