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奧特曼”童鞋 “好又多”被訴侵權
12月17日訊,你有沒有在嘉興市好又多童鞋,“好又多”惹上官司了!今天,南湖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好又多”的“奧特曼”形象童鞋被指侵權
因為“奧特曼”系列影視片的熱播,許多人都很喜歡“奧特曼”,還經常親切地稱之為“咸蛋超人”。但嘉興的“好又多”銷售印有“奧特曼”形象的童鞋,被上海世紀華創文化形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華創公司)指責侵權了。
原來,圓谷制作株式會社(日本)是“奧特曼”系列影視片的著作權人,它依法授權上海華創公司在中國內地獨家行使“奧特曼”系列影視片的發行權、放映權及該作品的商品化權。去年8月,上海華創公司發現,嘉興“好又多”銷售的“翔民鞋業”生產的童鞋上,作為裝潢使用了“奧特曼”的形象。
作為原告方的代理律師,來自福建的林少東在開庭前告訴記者,他們認為“翔民鞋業”童鞋未經許可使用“奧特曼”形象是侵犯原告著作權的行為,“好又多”的銷售行為,也構成對其享有的“奧特曼”形象權利的侵犯,但是因為對廠家的侵權取證較難,目前,他們只告“好又多”這個經銷商。
“好又多”被要求登報道歉和賠償
原告方在今天的法庭上提出,“好又多”應馬上停止銷售侵權的“翔民鞋業”童鞋;立即銷毀其未出售的相關樣品、半成品、產成品及相關標志;登報公開道歉;賠償經濟損失8萬元;賠償原告為實現權利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暫計5000元,以實際發生為準。
據記者了解,早在今年11月份,嘉興“好又多”的有關負責人承認9月份時公司接到了相關通知,已經在超市內對那批產品進行了下架處理,同時,也終止了和相關鞋業公司的合作。
不過,今天在法庭上,“好又多”的代理律師據理力爭,他們指出上海華創公司并不具備此次訴訟的主體資格,同時,他們認為上海華創公司不擁有“奧特曼”的形象權。另外,他們還強調,超市里銷售的相關童鞋上的卡通人物形象并不一定與“奧特曼”形象一致,作為超市,他們的商品來源正規,并且在進貨時已經盡可能做到了謹慎。
截至記者發稿前,案件還在庭審過程中。
維權的路并不好走
林少東在開庭前就告訴記者,他們做好了一切準備,打這一系列艱難的“維權仗”。
林少東告訴記者,知識產權的案件這幾年越來越多,之所以難打,主要還是取證難。“特別是我們提出經濟賠償時,數額很難定,因為盜版的肯定比我們正版的要賣得便宜,它們搶占了我們的客戶市場,但我們的損失很難評估,同時,它們侵權的非法獲利更難取證。”
不過,林少東還是比較自信。“之前,我們已經在杭州、寧波、紹興等許多地方打過相關的官司,基本上都是打贏的,這次在嘉興我想應該也沒什么大問題。”林少東說,“當然,我們也會選擇調解,畢竟我們的目標不只是經濟賠償,關鍵是凈化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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