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第三方支付轉賬額度會考慮消費者意見
問:網上流傳的《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是否就是最終成稿,最終版本何時出臺?
答:此次針對網絡支付業務制定專門的管理辦法是央行與業界的共識,央行有關司局與業界已經討論互動了3年。
目前對賬戶功能劃分和實行額度管理也是屬于進一步的共識,但在功能如何劃分和具體額度設定方面僅業界的機構之間就有分歧,還需作進一步的溝通和論證。網
上流傳的《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就是央行和一些支付機構之間進行“點對點”溝通的新近工作底稿。肯定地講,這個辦法的重心不在具體額度上,而是在業務及流程的各項風險控制上。
2010年發布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即業界所講的2號令,是經過長期互動才出臺的。2號令中許多制度是在多方互動中才敲定的。
舉個例子,比如消費者在支付機構的預付款是否計息的問題,支付機構認為不應計息,但由于事關公眾利益,我們還必須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結果是絕大多數參與討論的公眾對是否計息無明確要求。
鑒于此,2號令對支付機構是否應當向消費者預付款計息就沒有做出硬性規定。這樣既促進支付機構的發展,又尊重金融消費者的選擇和權益保護。
《征求意見稿》目前僅處于在央行職能司局與機構小范圍討論的階段。文內所提出的限額標準僅是綜合考慮近年來主要支付機構網絡支付筆均交易以及反洗錢要求等提出的初步意見。對《征求意見稿》涉及的重大問題,還需要征求社會公眾的意見。
互聯網金融是為大眾服務的,我們認為,與社會公眾的溝通和與互聯網支付機構的溝通同等重要,甚至更為重要。央行在與支付機構達成共識的基礎上,還將廣泛征求公眾意見。如果消費者認為賬戶功能和具體額度不合理,還要作相應的修正。
總之,網絡支付管理辦法一定會在監管部門、支付機構、消費者三方之間尋求“最大公約數”,在達成共識的基礎上最終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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