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資本項目開放向縱深推進
招商證券首席宏觀分析師謝亞軒認為,這一方面與監管層近年來所倡導的“藏匯于民”的思路相吻合,緩解外匯儲備壓力,促進國際收支平衡。另一方面也是要給個人投資者更多的投資渠道,滿足居民多元化投資的意愿,促進居民個人財富的快速增長。
截至2014年6月末,我國外匯儲備余額接近4萬億美元。中國外匯儲備占中國對外資產的60%以上,而外匯儲備實際上就是沒有得到使用的錢。中國高層多次公開表示,外匯儲備既是財富,但規模過大也成為“負擔”,鼓勵讓金融機構、企業和個人成為外匯資產的持有主體。
但受制于政策束縛、投資渠道狹窄,我國現行的個人境外投資政策是“部分開放,有限流出”。
目前,合法合規的個人境外投資渠道主要包括:一是境內個人在境外設立特殊目的公司;二是通過qdii投資于境外有價證券;三是境內個人通過所屬公司或境內代理機構參與境外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認股期權計劃;四是通過個人財產轉移,將資金匯到境外后再開展投資。
“我國資本項目開放是一個漸進的過程,過去幾年進展比較大的對是企業和金融機構的開放,最后一個是對個人的開放。個人境外投資的進一步放開,是資本項目開放一個重要的成果和體現。”民生銀行(600016,股吧)首席研究員溫彬對記者說,此番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的表態,預示著人民幣資本項目開放向縱深推進。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中國將穩步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對外經貿大學金融學院院長丁志杰[微博]告訴本報記者,“穩步”的表述和此前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加快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有所不同。
他認為,這更多是針對當前國內外復雜的金融形勢下,對資本賬戶開放更為靈活的變化、開放的方向是不變的。
回顧過去幾年,隨著我國人民幣國際化進程的穩步推進,個人境外投資逐步放寬已經有了一些實質性的進展。
2013年5月16日,國務院提出“建立個人投資者境外投資制度”,并于2014年5月8日下發《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新國九條”),規定“穩步開放境外個人直接投資境內資本市場,有序推進境內個人直接投資境外資本市場”后,國家發改委首次披露有關個人境外投資法規的制定情況。
2014年8月,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正在加快制定和出臺《境外投資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允許個人投資者開展境外投資。這被視為個人境外直投漸趨放松的風向標。
2014年11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微博]發布了《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人民幣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境外證券投資有關事項的通知》。這意味著醞釀已久的rqdii機制終于正式推出,境內的合格機構投資者可采用人民幣的形式投資境外的人民幣資本市場,中國人民幣國際化進程將進一步加速。此舉拓寬境內人民幣資金雙向流動渠道,便利人民幣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境外證券投資活動。
去年二季度以來,中國進入“經常項目順差,資本項目逆差”的新常態。丁志杰說,過去資本過大流入,成為中國經濟很多問題的癥結所在。如今,加速外匯資本的境外投資,能夠使得資本有效流出,有助于緩解過去外匯占款過大的問題,給降準提高了更大的空間,有利于中國貨幣調控體系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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