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元“哥倫比亞”鞋20天兩次開膠 商家拒退換
12月8日訊,上千元一雙的品牌戶外鞋,買完后穿了不到20天出現了開膠現象。消費者找到商家,商家給維修后,不幾天鞋又開了膠。消費者再次找到商家,想換一雙同品牌同型號的新鞋。商家稱不是質量問題沒必要換,并懷疑開膠是人為所致,拒絕維修。消費者只好投訴到錦州市消協。經消協調解,商家雖然同意免費為消費者進行二次維修,但增加了附加條件:要求消費者簽協議,說明維修并不是因為鞋的質量有問題。
二次開膠商家拒絕退換
錦州市消協負責投訴接待的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了該投訴案例:10月31日,劉先生在錦州市中央大街西側的鵬達運動城購買了“戶外鞋,花了1649元錢。買到家穿不到20天,鞋底和鞋幫粘連處開了膠。11月18日,劉先生找到賣他鞋的專賣店說明情況。店方為劉先生把鞋修完,開膠處粘上,并告訴他膠還未粘牢,要放段時間再穿。
劉先生把鞋拿回家放幾天后,該鞋原來開膠的地方沒粘住又裂開了縫。劉先生擔心這鞋質量有問題,怕再維修還粘不牢,便找到鵬達運動城,想換一雙同品牌同型號的新鞋。消費者表示,此鞋維修后,只是按店方的要求放在家中,自己一天沒穿。據該店負責人稱:此鞋開膠并不是商品質量問題,沒必要維修,并懷疑鞋的再次開膠有人為因素。專賣店拒絕為其換新鞋,也不給退貨。考慮給消費者一個心理平衡,可給找回100元,但被消費者拒絕。
雖經調解維修仍設門檻
劉先生無奈投訴到錦州市消協。經消協調解,商家同意對該鞋免費進行二次維修,但強調此鞋系大品牌,質量沒有問題,幾天后向消費者提出一個附加條件,要求與消費者簽協議,說明此鞋維修并非質量問題。
經消協與商家再次溝通,商家仍堅持兩次維修均不是因為鞋的質量問題,而是從人性化角度給予維修。商家表示,可以按照近期店內促銷活動給消費者找回差價300元。如果消費者再不認可,可以到有關部門進行質量檢測。如果商品無質量問題,相關費用由消費者承擔。消協工作人員指出,根據《遼寧省消費者權益保護規定》第四章第三十九條“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爭議到消費者協會或者行政管理部門投訴或者申訴,涉及到商品和服務質量,直觀可以的,由受理單位確認;直觀難以確認的,可以由雙方約定或者受理單位指定具有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鑒定”的相關規定,商家不應一遇到消費者提到商品質量問題時,就讓消費者進行質量檢測。質量是否合格,商家應向消費者提供相應證明。另外,商家所售的商品如系正規渠道進貨,也應向消費者提供證明。
三包期內鞋退換有規定
消協工作人員介紹,該專賣店實為租賃經營,這也給售后服務和消費者維權帶來了不便。消協指出,按照商品三包規定,鞋出現開膠、開線問題應屬于修理范圍,但規定中還明確,在三包期內如果經過兩次維修仍影響正常穿著,經營者應為消費者予以免費退貨或換貨。如果專賣店為劉先生二次維修的鞋再出現開膠情況,就應按三包規定為消費者做退換貨處理。商家不應為減輕或規避責任,人為設置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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