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余服裝商斗毆 男子捅死人獲刑15年
大紅門服裝商賠償死者家屬各項損失近30萬元。
為親戚出頭持刀扎死人
陳芳良是浙江人,退伍后跟隨父親到大紅門做服裝生意。據他稱,在大紅門地區,浙江人和湖北人經常因生意糾紛發生摩擦。檢方指控,2010年12月20日16時許,陳芳良在得知親戚楊某因經濟糾紛與他人互毆后,趕到豐臺區南苑鄉一院內。當時民警正在現場處理雙方糾紛,但陳芳良仍與對方的盧某等人發生沖突并互毆。過程中,陳芳良持隨身攜帶的折疊刀將盧某扎死。
根據檢驗報告顯示,盧某的左側胸部中1刀,造成左肺、心臟破裂,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檢方認為,陳芳良的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辯稱掏刀“只想嚇唬對方”
受審時,陳芳良表示認罪。他說,當時只看到上百人聚集在院里,沒看到警察,而自己掏出刀“也只是想嚇唬嚇唬對方”。
法院認為,陳芳良持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但鑒于事出有因,且陳芳良認罪態度較好,能積極賠償死者家屬的經濟損失,故對其酌予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以犯故意傷害罪判處陳芳良有期徒刑15年,賠償死者家屬近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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