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新嘉海府服裝城天天"大甩賣" 工商立案
“幾天前說是最后三天,現在又說是最后五天,坑人啊!”8月6日,有市民反映稱,自己幾天前在海府路亞希大廈旁的新嘉海府服裝場買了一件衣服,以為是最后3天買的,沒想到今天路過又變成了“最后5天”,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商場的大幅廣告
消費者:商家甩賣 到底有多少個“最后幾天”?
“幾天前我在逛街的時候看到這家店,當時看店鋪寫著最后三天,于是進去看了。”市民李女士說,因為是最后三天,覺得東西應該比較便宜,便買了不少衣物,“但是過了幾天我逛街再經過這里的時候,發現上面寫的是‘最后五天’。”李女士不解,自己到底是不是買了店家的“便宜”,“這讓我覺得有種被欺騙的感覺,這不就是虛假廣告嗎。”
商家“瘋狂”的廣告
隨后,記者現場走訪發現,在新嘉海府服裝商場,“最后3天”、“結束營業”、“虧本甩賣”等大橫幅字體廣告掛滿商場。不少市民在大幅廣告的吸引下,紛紛走進店鋪選購衣物,“商家最后幾天甩賣,肯定會比平時便宜很多,買來應該劃算。”前來選購的王女士說,自己是因為看到橫幅廣告才進去的。
而鄰近商鋪的相關人員也向記者介紹,新嘉海府服裝商場開業并不久,但是“最后幾天”、“虧本甩賣”這些銷售手段已經實行了一段時間。“6月份開業的吧,這樣的促銷廣告好像有一個多月了。”
市民質疑,如此大肆廣告,不僅影響市容更容易誤導消費者消費,相關部門應該出面整治一下。
商家:廣告是商家自身促銷的一種方式
6日下午,新嘉海府服裝場的老板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促銷廣告是商家自身的選擇,廣告寫什么,怎么寫,怎么掛,是商家的權利,不存在不合理現象,“我覺得我們這樣的廣告沒什么問題。”
另據商家自述說,他們如此廣告也是有自己的苦衷的,“以前是跟邦家租賃合作做生意的,只是后來邦家出事了,留下這么一個攤子,現在沒法正常營業下去,只能通過促銷的方式來處理掉這些貨物。”
工商:已經立案 商家若屢教不改將受罰
隨后,記者采訪了龍舌坡工商所,該所的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新嘉海府服裝商場促銷行為已經違反了《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的第七條相關規定,并且已經在7月中旬立案在冊,只是由于時間原因,一直未能完善處理。
《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的第七條規定:零售商開展促銷活動,應當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明示促銷內容,促銷內容應當包括促銷原因、促銷方式、促銷規則、促銷期限、促銷商品的范圍,以及相關限制性條件等。
對不參加促銷活動的柜臺或商品,應當明示,并不得宣稱全場促銷,明示例外商品、含有限制性條件、附加條件的促銷規則時,其文字、圖片應當醒目明確。
零售商開展促銷活動后在明示期限內不得變更促銷內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的變更除外。
該所的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針對新嘉海府服裝場違反相關條令,工商所將會對其促銷廣告再次叫停,同時下達行政約定書進行告誡,如若屢教不改則將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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