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購奢侈品再賣 香奈兒訴金美西侵權
以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為由,奢侈品巨頭香奈兒將重慶金美西百貨訴上法庭,并索賠30萬元,此案昨日在市一中院開庭。
其實,近年來,不少企業因未獲授權賣奢侈品被告上法庭:康恩泰起訴上海凱菲工貿公司;卡地亞將“1號店”訴上法庭;LV在南京將19家商戶告上法庭……為何這些商場要傍洋品牌,如何才能不再看他人臉色?
昨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奢侈品巨頭香奈兒起訴重慶喜地山集團旗下的金美西百貨案。當天下午,另一奢侈品公司瑞士康恩泰訴金美西百貨侵權其商標“杰尼亞”也在該法院開庭審理。
香奈兒訴金美西索賠30萬 此次公開審理,香奈兒和金美西均委托律師出庭。
金美西百貨賣場內,銷售香奈兒相關產品的店鋪
傍洋品牌成被告商報圖形
香奈兒代理律師、北京羅杰律師事務所律師羅正紅陳述,2011年,法國香奈兒公司在重慶金美西百貨賣場發現,該公司擅自在一些櫥窗、柜臺等處,打出了香奈兒企業的英文名字和圖標,并在銷售標有香奈兒名稱的產品。今年4月,香奈兒公司發現該賣場依舊未整改,便向重慶工商部門進行了舉報。
工商部門介入后,香奈兒公司方面表示,希望金美西百貨能進行整改。然而,今年9月,香奈兒公司發現,金美西百貨并未糾正上述行為。隨后,香奈兒公司收集了眾多有關金美西百貨侵權的照片,并進行了公證。今年9月,香奈兒公司將金美西百貨告上了市一中院。
法庭上,香奈兒代理律師羅正紅稱,多年前,香奈兒公司便在中國注冊了跟香奈兒有關的文字、英文、圖形等商標,其企業的英文名“CHANEL”更是在多個類別被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認定為馳名商標,并受跨類保護。然而,金美西百貨將香奈兒企業英文名字在商場擅自使用,其行為已構成侵犯該公司商標權,屬不正當競爭行為。香奈兒方面當庭向金美西提出,索賠30萬元。
金美西稱其用“間諜設備”
面對香奈兒的訴訟及舉證,金美西百貨代理律師、重慶百君律師事務所律師趙陽稱,商場銷售的香奈兒屬正牌商品,有合法的進貨渠道。為此,他們當庭出示了商場銷售的香奈兒在國外的進貨單、海關通關手續等。
同時,金美西百貨方面表示,香奈兒方面出示的照片,顯示的時間與公證處載明的時間明顯不符,他們不認可這些證據。另外,對方提供的部分照片是用手表拍攝的,這種拍攝手表應為“間諜設備”,所拍照片不能被認定為本案的證據。
為此,金美西百貨方面稱,他們并沒侵犯香奈兒的商標權,也沒進行所謂的虛假宣傳。即便存在在賣場的櫥窗、柜臺等地,出現有香奈兒企業的英文名字以及圖標,也是為了起到善意的指示作用。希望法庭能駁回香奈兒公司的訴訟請求。
由于雙方代理律師均為一般代理,法庭休庭時,合議庭未對雙方進行調解,只表示將擇日宣判。
爭論焦點 是侵犯商標權還是合理利用?
庭審期間,雙方爭論焦點主要集中在是否涉及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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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奈兒公司代理律師認為,未經香奈兒公司允許,金美西百貨一直在使用“CHANEL”等文字和香奈兒圖形標識,已侵犯其商標權。為此,香奈兒從2011年開始,先后三次申請了公證,并獲得公證書。
金美西百貨代理律師則認為,香奈兒提供的三份公證書,有兩份時間與相關照片顯示時間不一致。同時,香奈兒采證過程中使用“拍照手表”等“間諜設備”,法庭對此類證據應不予認可。而香奈兒沒有其他相關證據表明其在經營場所使用香奈兒商標。
該律師表示,金美西百貨通過平行進口的方式,合法取得了產品的商權。即使假設金美西百貨有使用香奈兒商標,也是為宣傳和推廣自己的產品和服務,這是指引性的、不具惡意的使用,應當被認為是合理利用。
香奈兒代理律師表示,金美西百貨一直在進行誤導性的描述,讓消費者以為其就是香奈兒的專賣店或直營店,其實,金美西百貨一直未獲得香奈兒的正式授權,這種行為是虛假宣傳,構成了不正當競爭。金美西方面稱,目前香奈兒公司并未提供有效證據證實其說法,只是主觀臆斷,不具備事實根據。
案件分析 屬指示性合理使用, 或不構成侵權。
香奈兒和金美西到底誰會贏得這場官司?
昨日,西南政法大學商標法學博士生導師鄧宏光表示,如果金美西賣的香奈兒有正規進貨渠道,是從合法銷售商處進購的正品,在商標使用上屬指示性合理使用(即他人為了說明自己商品或者服務的情況,不得不在善意且合理使用的前提下提及商標權人的商標來描述其商品或服務),有可能不構成侵權。
在法庭上,雙方均未對商品真偽產生異議。此前喜地山集團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曾表示,和許多奢侈品直銷店不同,其銷售的奢侈品,全是集團定期去歐洲和香港選購的,而銷售人員,也是喜地山集團員工。
不過,更多的業內人士則表示,金美西很可能被判決賠償。
重慶森達律師事務所首席律師賀天強稱,從海外購買奢侈品再銷售,這種模式存在很大爭議,“從市場競爭的角度來說,這有擾亂正常市場秩序的嫌疑,不可避免會與奢侈品品牌擁有者產生糾紛”。
重慶大學工商管理學院教授傅強表示:“百貨公司這種行為肯定侵犯了香奈兒公司的商標權,很有可能要負全部責任。”持相同意見的還有對外經貿大學奢侈品研究中心副主任、奢侈品專家周婷,她告訴商報記者:“這是一種明顯的侵權行為,不大可能被免責。”
新聞縱深 爭賣奢侈品成被告 商場為何多敗訴
事實上,金美西百貨的遭遇,并非個案。“這種現象十分普遍,尤其是在電商領域。”對外經貿大學奢侈品研究中心副主任、奢侈品專家周婷說。據悉,國際奢侈品牌起訴國內百貨公司,已在國內上演多起,且大多以國內百貨公司敗訴而告終。
記者梳理發現,以此次起訴金美西百貨的康恩泰為例,2004年11月,上海凱菲工貿發展有限公司被判商標侵權,并向康恩泰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30萬元。 2008年4月,成都某商場專柜經銷使用康恩泰商標的服裝、鞋帽等商品,并在銷售場所使用其商標,被判侵權賠償康恩泰14萬余元。
今年7月初,奢侈品牌卡地亞將網上超市“1號店”訴上法庭,稱“1號店”在網絡購物平臺上銷售非屬原告的商品時,突出使用與原告商標完全相同的“卡地亞經典款式”、“Cartier所收錄的……”等字樣宣傳,構成侵害原告注冊商標專用權和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浦東法院將擇日開庭審理此案。
作為一種存在很大爭議,甚至有可能面臨法律懲罰的銷售模式,為何會大量存在?
“這和企業的品牌建設以及整個消費環境相關。”重慶大學工商管理學院教授傅強分析稱,一方面,中國奢侈品消費人群不斷擴大,奢侈品高額的利潤空間吸引眾多商家進入。“而打造奢侈品品牌需要漫長的周期,這使得許多商場采取直接買入然后銷售的方式涉足奢侈品領域,不僅可獲得很高的利潤,并且有助于提升商場的檔次和形象。”他說,另一方面,也和許多商家的法律意識相關,對商標和知識產權重視不夠。
傅強建議,企業要銷售奢侈品,應獲得廠家的正式授權,走規范化道路。對外經貿大學奢侈品研究中心副主任、奢侈品專家周婷也表示,如果需要在正規百貨商場經營奢侈品,必須與其廠家或有授權的經銷商合作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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