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服飾的媒介特征及傳播屬性
服飾——古老的媒介
史前傳播”、“交往”建立了密切的關系。后來“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易經·系辭下》),奴隸主自稱天子建立嚴格的等級制度,并以“禮”的形式固定下來,將服飾作為“禮”的內容確立冠服及服章制度,后世代代傳承,形成了中國服飾獨特的媒介特征和傳播屬性。
服飾媒介的構成及特征
服飾媒介是物質實體、符號、信息三層面要素合一的媒介。
有學者將人類交流的傳播媒介分成三套系統 :“一是推理性的符號系統(包括語言、文字等)和繪畫、音樂、舞蹈等表象符號系統。二是實物系統,不僅包括與語言文字聲像有關的,與通訊有關的實物(如石磬、木鼓、牛角),更是指凝結人文信息的各種產物,它們從源自地向四外擴散,本身既是傳播的內容又是文化載體。三是人體系統,包括人際傳播和族群遷徙等等”。(周月亮:《中國古代文化傳播史》,北京廣播學院出版社,2000年,20頁)服飾屬于實物媒介系統,“實物不是意符,但利用實物的特點代表一種意義。就成為一種象征性的意媒,它本身同時也是介質。”(劉建明,《當代新聞學原理》,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3年,第10頁。) 麥克盧漢說媒介即信息,服飾是物質實體、符號、信息三層面要素合一的媒介。從其物質形態來看,服飾包括材料、樣式、色彩、紋飾四個層面要素,作為承載信息的符號,所有的層面要素及其共組形態都在歷史發展過程中符碼化,使服飾的物理形態成為符號形態,增生“能指”意義。
中國古代服飾符碼過程是社會、歷史、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綜合作用的結果,統治階級成為服飾媒介核心編碼者,加上封建禮教的強力沖擊,衣服的材質、樣式、色彩、紋飾較多地承載了政治、倫理因素,形成獨具特色的媒介符號系統。
服飾媒介屬性與功能
麥克盧漢曾經指出,人的所有器官及其機能的延伸(如車輪是腿的延伸,電話是口和耳的延伸,電視是耳朵和眼睛的延伸,電腦是人腦的延伸)最終都是一種交往(傳播)媒介。服裝的御寒功能純粹是指向個人的(個人穿上什么衣服,其冷暖自知),但服裝出現之后很快就成為一種交往媒介——在人的社會生活中擔當貯存信息、傳達信息的功能。“衣服作為皮膚的延伸,既可以被視為一種熱量控制機制,又可以被看作是社會生活中自我界定的手段。”(麥克盧漢《理解媒介——論人的延伸》商務印書館2004,P159)如果說在表達自我個性至上的現代社會,服飾可以當仁不讓成為“自我界定”的最方便最直接的手段,而在中國古代中央集權統治下,衡量服裝“好”與“壞”就很難以個人的身體感受(寒和熱)為標準,更多地是由他人(社會群體或統治階級)來確定,“非其人不得服其服”的外在“冷熱”標準替代了自我的界定,“鏡中之我”是他者的眼睛通過由統治階級的規范所界定,人的服飾生動地體現了人的社會性而非個人性,人成了別人眼里的服飾。在古代中國, 經常可以見到用一種服裝的名稱來指稱一種相應的性別、社會和文化身份,比如以“裙釵”代指婦女,以“縉紳”代稱高官,以“黃衣”代指道士,以“左衽”代指不服朝廷的遠方敵人,將養尊處優、游手好閑之徒稱為“紈绔”。卡西爾說“人是符號的動物”,在中國古代人成為“穿衣服的動物”,服飾即人,服裝作為一種媒介,以最直觀的符碼形態傳達著關于一個人的時代、民族、性別、社會地位、階級差別等“訊息”。
而從更深的層面來講,服飾是統治工具,是限定個人的社會語言,是政治倫理規范的表征。服飾更多的是中國古代社會中人們不得不戴的面具,服飾內的人不過是社會系統內的角色扮演,驅動情節發展的不過是階級意志。{page_break}
服飾媒介傳播特征
服飾媒介與禮儀傳播。臺灣學者王關仕在《儀禮服飾考辨》序言中一針見血地指出:“服飾之事雖微,然而屬歷代禮儀典制之所系。”中華服飾歷史悠久,文物衣冠,紛繁復雜,然而“千年衣服所尚,大體則同”。這個“大體”即服飾的永恒靈魂——儀禮及典制,從一開始,服飾制度就完全與禮儀、官制結合在一起,服飾成為體現禮儀差序的符號形態。
夏商時期,開始建立禮制,周禮是歷代統治者整定禮儀制度的典范。周代將禮劃分為五類:“吉禮”(祭禮),兇禮(喪禮),軍禮(行軍、出征、田獵、校閱、獻俘),“賓禮”(朝覲),“嘉禮”(冠笄、婚嫁),與這些禮儀活動相適應,便出現了各種冠服制度,如祭祀時著祭服、朝會時著朝服,婚嫁有吉服,從戎有軍服,服喪有兇服等。從符號學和傳播學的意義上來看,禮儀活動本身是人類的一種自覺的符號化互動行為,在此過程中,符號意蘊得以展示。換言之,現實中的禮儀活動本身也是一種傳播行為,禮儀活動當事人在媒介事件中確認彼此施行的禮儀符號及其代表意義,是服飾媒介傳播的重要方式。
關系確認是服飾傳播的本質。荀子曾說:“禮者,貴賤有等,長幼有差,貧富輕重皆有稱者也。”(《荀子·富國》)不同的儀禮限定,目的只有一個,與“勸善別尊卑”的典章程式對應,信息的第一個傳輸功能是在發送者和接受者之間建立一種接觸或一種關系,與其說是讓人知道一件事,不如說是讓人重新確認一件事。這種傳播在傳播主體和客體之間產生了感染性和復雜性,以此強化了關系。以在中國古代基本保持不變的喪禮為例,需要著“五衰”或“五服”: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這五種服飾的形制和質料都有區別,表示不同的親疏關系和不同程度的哀痛之情。五服之中以斬衰為重,使用極其粗疏的生麻布,制作時將麻布斬斷,不加縫緝,形成毛邊。兒子、未嫁之女為父母;孫為祖父;媳為公婆;妻妾為夫;臣為君等服喪;都用這種服飾,是至親最悲痛的表達。次于齊衰的大功使用一種經過鍛治的熟麻布,色微白,質地比齊衰細。男子為已出嫁的姊妹及姑母,為堂兄弟; 為丈夫之祖父母、伯叔父母服喪,都用此服,關系比較疏遠。儀典化的事件套入已經具備時間和空間框架的形式,社會的時空架構攜帶著自己的標記為它們在事件中的性質和形式定性。
在儀式典禮中,人們是面對面進行信息交流,但與一般人際傳播不同。在面對面人際傳播中,有三個必要的要素。即兩個以上的傳播參與者、傳播符號和意義(信息)和人際傳播媒介(語言、聲波、光波、聽覺、觸覺、嗅覺、視覺、肌肉運動、助聽器、服飾等工具或載體)。斯圖爾特指出“人際傳播發生在個體的人之間,而非角色之間、面具之間,或者定見之間。只有當我們每個人能夠發現使我們生性成為一個有個性的人,同時也意識到能使他人生性成為一個特別之人的諸事物時,人際傳播才在你與我之間發生。”(斯圖爾特《是橋不是墻》P4,6版),“人際的”這一詞語用來修辭“傳播”時,不只具有“兩個人的”、“面對面的”、“非正式的”等表面的意味。人際傳播中的人是有個性的人,是在言說與傾聽交替存在的對話之中,溝通心聲的人。“個體間”是人際傳播的一個重要觀念。它深深地涉入了“我與你”的傳播世界。將人際傳播定位于個體間的交往,定位于個性的溝通,是基于人與人的相遇。而在儀式典禮中,服飾媒介指認“身份”,傳遞的“群體”關系,而不是個體“自我”的訴說與傾聽,是“面具”與“面具”的彼此確認,“個性”被降到了最低限度。如果說人際傳播的特征在于符號互動,服飾媒介的傳播僅是社會關系的復制或再現,使“人與人的相遇”變成了“面具與面具的印證”。
“定期傳播”與自上而下的“多層傳播”。由于組織活動的要求,禮儀必須定期重復舉行,這種“定期傳播”方式使信息能在時間中流傳延續。如每年都要舉行不同級別層次的祭禮,由于組織結構具有層次性,天子、諸侯、大夫、士等階層各有與之相應的禮儀活動,禮儀層層舉行,把信息傳播到各層中去,這種“多層傳播”使信息在空間上擴散傳播。禮儀既可以復制信息,又與“定期傳播”和“多層傳播”等傳遞信息的方式相結合,這就能在較長的時間和較大空間中形成大規模的傳播活動,滿足了古代大眾傳播的需求。
中國幾千年的封建宗法制度,皇帝以“一言九鼎”確定了在服飾傳播體制中的主宰地位,同時,“獨尊儒術”造成儒家思想的“一元”統治地位。家國一體觀念深入人心,這既使倫理政治化,也使政治倫理化,政教與禮教的一元合一,使縱向傳播強勁有力,社會橫向傳播受到輕視和抑制。歷朝政府制定服飾法規,強制執行,各種人都不得違犯,特別是社會下層和賤民,監督比較嚴格。這種監督來自兩方面。一是官方的,不按規定穿衣,叫作“服色違制”,或叫“服色逾制”,依法處理。“服色等第,上得兼下,下不得僭上。”(《元史·輿服》)另外一方面的監督來自民眾之間,如清初葉夢珠在《閱世編》中所說,若平民出身的讀書人沒有取得功名,穿上秀才的服裝,士人必然“群起而嘩之”,指斥他到“無顏立于人世”的地步。社會規范早已變成個人規范,服飾從上而下的傳播成為自然而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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