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你維權了解退換條件
3000多港元的名牌鞋子,穿3個小時便出現翻皮現象,深圳人吳小姐為討個說法,深港兩地跑了幾次,店方堅持鞋子并無質量問題,不予退換。香港消委會表示,遇上類似的情況,內地消費者可以投訴至香港消委會,減少兩地奔波的麻煩。
GUCCI品牌鞋穿3小時翻皮店方不予退換
4月5日下午3時許,吳小姐在香港尖沙咀海港城的GUCCI店,購買了一雙價值3500多港元的平底皮鞋,付款后便馬上將鞋子穿到了腳上,店員因此在其收據上蓋了“此貨品不予退換”的印章。
但在海港城附近逛了3個小時后,吳小姐覺得鞋子硌腳,檢查后發現,左腳后跟內側一小塊皮翻了出來,隨即她便返回店鋪,當時大堂經理對鞋子進行了修補,但吳小姐認為,這屬于質量問題,希望店鋪退換。
“要是300多元的鞋子,破損了我倒覺得沒啥,可這鞋子3000多元,怎么才穿了幾個小時便破損了呢?”吳小姐質疑。但店方表示,該品牌在香港并沒有退換貨的先例,需要退換要先請示意大利總部。
三天后,吳小姐再次前往該店鋪交涉未果,這讓她覺得很氣憤,“那么大一個牌子,穿一下就出現破損,說得過去嗎?現在是修補好了,以后再出現同樣的破損怎么辦?”
購買鞋子后了解清楚退換條件
香港GUCCI客服陳小姐稱,鞋子是皮革制品,使用后會出現磨損現象,“跟人的皮膚一樣,如果受到外界的磨擦或碰撞,肯定會磨損,這跟使用時間的長短沒有直接聯系。”
她表示,GUCCI的技術人員鑒定認為,鞋子并沒有質量問題,所以不能退換,如果此后吳小姐穿著過程中再次出現問題,也同樣需要鑒定和檢查,才能作出判斷“如果鞋子再次需要維修,可以前往內地的專門店,但需要繳納費用。”
香港消委會公共事務主任黃映秋建議,內地消費者如果遇到類似吳小姐的情況,可以先將貨物拿到消委會,由消費會進行調解“首先可以避免兩地跑的麻煩,另一方面,如果涉及電器安全、玉器真假等方面的糾紛,消委會可以交給相關政府部門或專家進行鑒定。”
對于吳小姐這樣的個案,她認為很難判斷到底是人為因素還是貨品本身問題,消費者在購買之前一定要了解相關的退換條款,否則出現糾紛只能被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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