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品牌被指中外有別:中國消費者頻被耍大牌
是什么“寵壞”了一些洋品牌
——國際品牌責任“中外有別”的背后
消費者頻遭跨國公司“耍大牌”
新產品上市時間明顯滯后,是一些跨國公司對待中國內地市場的表現之一。
1月13日,中國內地與安圭拉島、巴布達、玻利維亞等共同成為全球第三批迎來蘋果iPhone4S正式上市的市場。此前,iPhone4S已于去年10月14日在美、英、日等7個國家率先發售。隨后1個月內,韓國、香港等22個國家或地區也加入上市行列。
中國內地市場的這一“待遇”似乎已成為一種“蘋果式”慣例。據蘋果公司官網公布的數據,蘋果的iPad第一代在美國發售后167天才登陸中國內地。許多“果粉”抱怨說,蘋果公司的這一安排,與中國消費者對其的貢獻很不相稱。
另一個突出表現是,一些登陸中國的國際品牌,對產品質量缺乏責任意識。
據統計,從2009年至今,來自西班牙的知名服裝品牌ZARA(微博)已經至少7次被各地工商抽檢質量不合格。然而,ZARA并不是唯一成為“質量黑榜懲”的知名品牌。范思哲(微博)、路易威登(微博)、巴寶莉(微博)、阿瑪尼(微博)、香奈兒(微博)、迪奧(微博)等國際大牌都曾在中國抽檢質量不合格。許多知名服裝品牌甚至沒有在中國設立統一的售后服務電話,提供售后服務和退換貨的規定也很苛刻。
與此同時,“宜家(微博)窗簾因存在勒死兒童風險在北美地區召回,但在中國并不召回”“豐田汽車在中美執行兩個召回標準”……一些跨國公司的產品問題被曝光后,在國外市場立刻補救,但在中國卻以“產品符合國內標準”為由不了了之。
還有一些跨國公司則對維權呼聲視而不見。
過去一年里,從“多美滋(微博)奶粉生蟲”到“羅永浩砸西門子(微博)冰箱”,面對公眾的各種質疑,眾多國際大牌“不約而同”地選擇了“拖”字訣。所謂的賠償、處罰等公眾關心的維權問題,大多“潦草收場”,甚至不了了之。
“違法成本低”助推跨國公司“耍大牌”
一些國際品牌為何在中國市場搞“雙重標準”首先,缺乏競爭讓處于壟斷地位的洋品牌有恃無恐。
電信專家、北京計世資訊副總經理郭海濤說,盡管中國市場對蘋果極其重要,但蘋果從心態上卻不重視中國。因為它“仗著產品好”,感覺可以“有恃無恐。”
同樣,其他不少洋品牌的“拖字訣”也頻頻奏效。因為質量等問題短期內還難以撼動其地位。屢上黑榜的ZARA專賣店中,黃金時段試衣間門口仍然排著長隊。
其次,處罰標準中外有別讓洋大牌感覺不到“痛”。
上海泛洋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劉春泉認為,中國現行法律法規設定的違法成本低,是國際品牌屢次“犯險”的主因。而在歐盟,觸犯反壟斷法規的公司最高將被處以相當于違規年營業收入10%的奉。2011年4月,日化巨頭聯合利華(微博)和寶潔(微博)公司因操縱洗衣粉價格遭歐盟反壟斷機構處以近3.2億歐元奉。
相比之下,一些“洋大牌”在中國即使出了質量問題或欺詐案件,罰單往往只有幾十萬元,根本感覺不到“痛”,“號稱國內處罰“大單”的沃爾瑪連鎖店銷售假“綠色豬肉”案,最終奉也只有269萬元。
最后,一些地方政府有意無意地“寬容”,導致對洋品牌監管力度較弱。
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院長吳弘認為,一些地方政府出于就業、稅收、GDP等考慮,為一些國際品牌提供了“超國民待遇”,甚至在其涉嫌違法之后疏于監管。
打破洋品牌的“超國民待遇”
如何狙擊外資企業責任“中外有別”?有關專家認為,不僅需要消費者觀念的改變,更需要提升法律威懾力,提高監管主動性,從制度上保障消費者和勞動者的權益。
劉春泉表示,政府應立法規范跨國公司濫用勞務派遣等行為;同時應借鑒國外經驗,對不誠信企業提高處罰門檻,大幅增加企業的違法成本。
“監管部門應引導企業認識到合法與誠信是市場的底線,更要正視消費者的感受。”上海市商業經濟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齊曉齋建議,在用“硬規則”對不誠信的企業進行制約之外,也需營造公平誠信的消費環境。
有關專家指出,一些跨國公司“耍大牌”也是中國消費者“寵”出來的。上海大學教授顧駿呼吁,不管是哪兒的產品,消費者應從品質和服務出發理性選擇,“盲目崇洋”的消費觀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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