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傍名牌”假蜘蛛王網消費者品牌崇拜
不良商家常用“傍名牌”獲取非法利益,消費者對“知名品牌”不應盲目崇拜。
緣起:江都“蜘蛛王”皮鞋“亮相”央視315
3月15日下午,江都工商局接到上級轉辦申訴舉報,稱有人撥打央視12315晚會熱線電話,反映蘇中商貿城內有人在網店里銷售假冒“蜘蛛王”皮鞋。這是江都工商局首次接到央視315晚會熱線申訴舉報。最終,經過調查和協商,經營者退回消費者全部購物款,并給予一倍賠償。
貴州省消費者劉先生于今年3月4日,通過淘寶網向位于江都區的蘇中商貿城內的某網店,以180元的價格購買了一雙“蜘蛛王”男式皮鞋。收到皮鞋后卻發現,該皮鞋與當地專賣店所銷售的“蜘蛛王”皮鞋不同。在向網店店主張某提出要求退貨未果的情況下,于3月15日上午撥打央視315晚會熱線電話,予以申訴舉報。
調查:原來是“孿生蜘蛛王”在作祟
接報后,江都工商局立即派專人展開調查,現場檢查發現,張某店里并沒有該品牌皮鞋,而是在網購訂單確認后,到商貿城某皮鞋店進貨后再快遞給客戶。調查人員隨即對供貨者的店面及倉庫進行檢查,發現該款皮鞋的生產廠家為××(南方城市名)蜘蛛王鞋業有限公司,注冊商標為一類似蜘蛛的圖形。在皮鞋盒的側面,標注有“品牌:××蜘蛛王”字樣。在銷售過程中,張某通過網絡聊天方式向劉先生介紹,該款皮鞋品牌是“××蜘蛛王的,是××蜘蛛王鞋業公司生產的”。
據了解,目前市場上出現不少以他人知名商標或商號作為自己企業字號,再申請注冊一個與他人知名商標相近,但又不構成商標法所指的相同或近似的圖形商標,在商品及包裝上一并使用。“蜘蛛王”系蜘蛛王集團有限公司的注冊商標,2005年12月被國家工商總局認定為馳名商標。隨著“蜘蛛王”品牌知名度日益升高,一些中小企業懷著僥幸心理希望借船出海,什么“意大利蜘蛛王”、“深圳蜘蛛王”、“華倫蜘蛛王”滿天飛,眾多“孿生兄弟”讓消費者眼花繚亂。在銷售時,經營者往往采取模糊概念的方法,向消費者介紹這個商品是“××蜘蛛王”,讓消費者誤以為是××(某地)生產的“蜘蛛王”正宗商品。一旦被投訴,經營者則會辯稱他所說的含義是“××鞋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商品”。
經反復宣傳和調解,張某最終認識到了自己銷售過程中存在的錯誤,退回了劉先生的購鞋款,并給予鞋款一倍的賠償。該局還對經營者涉嫌銷售“傍名牌”商品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處。
建議:理性消費莫跟風
那么,如何避免購買到“傍名牌”商品、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呢?工商部
門建議:一是樹立正確的消費觀,消除對“知名品牌”的盲目崇拜,特別是自覺做到不購買明知是“傍名牌”的商品;二是到正規網站查閱知名商品的企業網頁,增加自己對所需商品的知名生產企業、知名商品、知名商標特別是圖形商標的認知程度;三是對生產廠家的字號與知名商標相同,但商品只標注與該知名商標相近的商標而無文字商標的,要慎重對待,謹慎購買;四是注意收集保管好購物憑證及相關證據,如商品包裝袋(盒)、吊牌、合格證、聊天記錄、店家的廣告宣傳照片等,一旦發現自己被誤導購買了“傍名牌”商品,可向商家交涉,或直接向商家所在地的工商部門、消費者協會申投訴,尋求法律及相關機構的幫助。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