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商發展趨勢:“B2C直購”成為主流的成因
“B2C直購”的信息化優勢將直接導致業務量劇增,結合快件固有特點,對檢驗檢疫的申報、查驗等各項工作將造成較大影響。結合廣州郵政口岸實務,提出以下建議及措施。在廣州郵政口岸,2013年與EMS合作經營跨境電商B2C入境快件的物流公司僅美國合眾(UCS),但2015年相關公司已壯大到20余家。2013年相關快件僅80萬件;而2015年1月至8月,則達233萬件,同比增長282%。現日均通關近2萬件,平均年增幅約200%,占同期入境快件的九成以上。
運營模式優化,“B2C直購”已呈主流趨勢。2015年EMS引入“B2C直購”運營模式,在其自建的“跨境易電子商務服務平臺”中增加“B2C直購”系統模塊,實現與檢驗檢疫等部門的數據對接,進行三單信息對碰。2015年4月正式運作以來,該模式所占份額逐步增加,平均月增幅12.55%,與之相反,傳統B2C運營模式分額逐步下降,平均月降幅13.48%。運營僅5個月,“B2C直購”業務份額已從0增長至31.67%,其成為跨境電商B2C入境快件業務的主流趨勢愈發明顯。
一是“B2C直購”信息化優勢明顯,更適應“互聯網+”。傳統商業快件貨量小、件數多、內容物品雜、通關要求高。除此之外,跨境電商B2C入境快件還呈現發展增量快、新型商品多的特點。以往物流公司作為申報主體,通關申報時僅能提供運單信息,無法及時提供完備、準確的三單信息。這對快速通關、檢驗檢疫落實監管等諸環節形成阻礙。據了解,因查驗人員有限等因素,某些關區海關對此類快件的報關件數作出上限。這都成為制約企業發展的瓶頸,促使企業不斷優化運營模式,引入“B2C直購”運營模式。
適應“互聯網+”的要求,必將成為跨境電商B2C入境快件業務發展的主流。
據悉,在廣州機場口岸,順豐、威時沛等企業也以“B2C直購”模式運作;廣州黃埔狀元谷跨貿中心及平潭自貿區內所實施的跨境電商“直購進口”模式,即為此模式。
二是對跨境電商入境的規范管理,促使“B2C直購”發展。在海關總署加貿司《關于加強跨境電子商務網購保稅進口監管工作的函》(加貿函[2015]58號)的影響下,保稅備貨模式趨于規范,其發展短期內將受一定制約,這為B2C入境快件模式加速發展帶來機遇。為打擊不規范的代購、海淘,近期海關加強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43號文的執行,則將進一步促使B2C入境快件規范發展。這均有利于“B2C直購”成為主流,甚至是唯一模式。目前廣州郵辦海關將“B2C直購”納入跨境電商數據統計,但涉及跨境電商的傳統B2C入境快件仍以“個人物品”進行監管。
一是監管重心的轉變。由于B2C直購快件與傳統B2C入境快件相比,更便于通過信息化手段,科學、高效地實施商品負面清單審核、高風險商品布控查驗等監管,建議對跨境電商B2C入境快件進一步細分:在現有檢驗檢疫信息化監管系統仍未完善的前提下,將傳統B2C入境快件作為現場核查的重點;對B2C直購快件,以企業、商品備案等前置審查及申報信息系統布控為重點,現場核查為輔的方式進行監管。
二是監管對象的轉變。如仍將具體快件的查驗作為重點,發現一件處理一件,效率顯然不高。且隨著跨境電商發展,新型產品層出不窮,查驗人員辨別是否屬于禁止進境物的工作要求也越來越高。建議實現監管對象從“管商品”向“管電商”的轉變,將相關企業作為監管對象,加強政策宣傳、企業信用管理等,使負面清單制度、高風險商品的監管規定得以落實;注重提高輻射效應,實現從個案件“件處理”轉變對為同類商品“批處理”,提高檢驗檢疫監管能效。
2015年初,廣東廣州檢驗檢疫局在廣州郵政口岸截獲并退運多批寵物食品。檢驗檢疫人員藉此加強政策宣傳,要求物流公司在境外攬收時即進行甄別,不建議攬收涉嫌負面清單的商品,并將有關監管規定輻射到電商平臺企業,提高監管覆蓋面,收效顯著。此后該口岸未再發現寵物食品以跨境電商B2C入境快件方式申報。所關聯的知名購物網站iherb.com,則直接在中文版的寵物商品售賣頁面上標注相關提示,該提示在其他語言的版面上是沒有的。
三是加強信息化監管系統優化。跨境電商作為新業態,數據流和信息流的產生、對接、處理并非一成不變。EMS在其自有跨境電商平臺“跨境易電子商務服務平臺”中的“B2C直購”系統模塊,是適應口岸部門監管要求,主動進行數據信息優化的產物。為適應業務發展實際需求,更好地實現高效監管、科學監管,相關檢驗檢疫監管系統的信息化建設水平也應不斷轉變、優化和升級。相比2013年完全依賴人工審核單證而言,目前廣州局以“廣東局郵件快件管理系統”進行跨境電商B2C入境快件監管,已初步實現了監管系統的信息化。然而,面對快速發展變化的產業新形態,該系統亟須不斷優化完善,才能在“互聯網+”時代實現檢驗檢疫部門信息化監管手段的轉型升級。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