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要善于營造“幸福場”
最近我在研究漢字時,突然對“領導”這個詞有了一點新的感覺。“領導”,首先是“領”,就表明這人必須是高人,必須在很多方面都高人一籌,能夠看到別人看不到的東西,或者具備別人沒有的能力,否則他就不具備“領”的資格。其次是“導”,就是輔導、教導,說明整個團隊是以這個人為中心,他來輔導其他人,把自己的能量向團隊成員輻射。所以“領導”就是高人,以他為中心,他對其他成員產生輔導、教導作用,使團隊更有效的完成組織的目的。而領導力是就是對“領導”這個詞的再發揮,即“領”、“導”水平的高低。
但是目前對“領導”這個詞的再發揮上,似乎很多領導都進入了一個誤區,就是一個人成為領導后,常常會自覺不自覺的在各個方面強化自己的“領導”角色,即在各個方面他都要“領”、都要“導”。這就造成,一個組織的發展空間,往往決定于領導者個人,或者領導集體的水平高下,可事實上任何一個人都不可能永遠去“領”、永遠去“導”,即便企業的領導是個多面手。當企業很小時,企業領導暫時去“領”、去“導”是可以的,可是一旦企業稍具規模,業務多樣化,管理半徑進一步擴大,領導還要在各個方面強迫自己去“領”,去“導”,就必然會對企業發展產生很大的制約,這就是高人對企業產生的“先揚后抑”作用。
所謂成也蕭何敗也蕭何,我做了這么多年管理,看了這么多企業,發現很多企業都是因為這個事情錯了,造成組織做事就很難有所突破。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我們還是一味的在“領”和“導”上下功夫,在一個平面上想問題,想來想去也是無法解決的,所以我們要跳出“平面思維”,對“領導”的認知要修正,修正成什么呢?修正成我既不“領”也不“導”,我是要創造一個“場”。
造“場”?沒錯,造“場”,為員工造一個“幸福場”。這個“場”能干什么呢?能讓每一個人把他的內在潛能,內在動力發揮出來。在組織中,如果我們的員工可以自主的決定,自主的來了解我們組織的目標,然后向這個方向來努力,大家每個人的積極性都能夠自發的,很好的發揮出來,員工的自發的積極性就會成為企業取之不盡的動力,那么在企業中一個“永動機”就形成了。
現在在金和我們就沒有什么領導,也沒有總裁了,我們叫做輔導員,輔導員期望通過員工自我的潛能的發揮,形成一種前進的“動力場”,最后形成一種我們大家能夠感受到的“幸福場”,這樣這個團隊就能做到我們大家工作很快樂,工作他就不是單純的工作了,是大家都非常希望來做到的一件事情。這也是現在我們很多企業要做的,至少我們要把“領”先去掉,“導”最好不要是教導,而是輔導,幫助這個員工你哪些方面想不通了,哪些方面有問題了,我來輔導你,我解決不了的,我可以調動各方面的力量來形成一個“場”,幫助員工解決問題的“場”,這就突破了領導能力對這個組織的制約。
所以我們今天來談領導力的時候,我們每一個領導需要來審視一下,如果你把自己定位為“領導”,那就是把自己置于一個非常危險的境地,或者是置于必定失敗的一個境地。如果你能制造一個讓員工自發的、積極工作的“幸福場”的話,其結果是不是會不一樣呢?希望每個領導都善于造“場”。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