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優秀導購員的“要”與“不要”
我們看一下某公司的基本工作紀律“要”與“不要”,給導購員工作提供一個可參考的標準。
1、導購員在工作過程中,必須穿工裝、佩帶胸牌;
2、導購員必須做到不遲到,不早退,做好班前準備、班后交接工作;
3、導購員在工作時間不準將個人物品帶入崗位,必須存放在指定的地點;
4、導購員在工作時,要保持口腔衛生,不準喝酒和吃帶異味的食物;營業中不準吸煙、吃零食;需補妝時,要到試衣間或衛生間補妝。
5、導購員要講究儀表儀容,不準留怪發,不準穿奇裝異服上崗,必須講究個人衛生,時刻保持整齊,清潔、美觀;
6、導購員不準在店內聊天、說笑、打鬧、也不準在店內與親朋好友長時間的交談;
7、導購員不能坐著接待顧客,不準擅自脫離崗位,更不允許崗位無人;
8、導購員在接待顧客時,不準與顧客發生頂撞、爭吵,如與顧客發生誤會或遇到個別刁難營業員的顧客,可報告經理解決;
9、導購員在營業結束時,不準存放限額以外的現金,不準挪用貨款;對顧客遺忘的物品要及時上繳,以便及時尋找失主,不能自己存放或私自使用。
導購員是企業外在形象的展示和代表,做一名優秀的導購員必須具備相當的素質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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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店促銷必須要從產品的特征、功用和品牌的屬性、內涵等多方面進行斟酌,找出與產品本身、品牌訴求有關聯性的贈品來贈。同時更要注重贈品帶給顧客的價值感和實用性,只有這樣,才能夠使贈品贈的有效,贈的有“理”,只要這樣才不會“白搭”。
服裝的促銷處理慣用的打折外,贈品就成為招攬顧客的一個重要手段。但是選擇贈品不是隨便一個小物件就可以搞定的。一些服裝店至今還存在著一種對贈品促銷的錯誤看法,他們認為,我送贈品給你是你在占我的便宜,我給你什么,你就拿什么。所以他們對于促銷贈品的設計和策劃一向是很不以為然的。
一、贈品與服裝本身有內在關聯性
二、贈品一定要易拿
三、贈品價值別夸太大
經過這近二十年的市場經驗培養,顧客早已不是商品短缺時代那種為了二斤咸魚也要排通宵長隊。現在的顧客對于商品的價值感已經具有了非常準確的評估能力,特別是在日常消費品方面更是如此。服裝店主給予的贈品如果夸大得太離譜的話,危及的可能就是他們對品牌的信任感降低的問題了。所以對顧客實事求實際上是對品牌形象的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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