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權力不應是奢侈品
在民營老板賦予自己的權力太少,權責不能對等。但說到權力時,大家卻又都覺得比較尷尬,羞于出口——干部不敢理直氣壯地要權,要權就會被人懷疑居心叵測;老板更是不敢名正言順地授權,擔心一旦授權就會失控。所以,很多領導都吝嗇權力,很多下屬也都喜歡把缺乏權力當做一種借口,當做一種抱怨。權責不能對等已經成為企業的一種常態,更成為企業的一種管理病態,這也是企業執行無力和績效低下及的根源。
這種權責的管理病態源于整個社會對權力的一種認識謬誤,而這種謬誤又導致了整個社會對權力的瘋狂追求。對權力的瘋狂追求又讓很多居廟堂之高的管理者們私欲膨脹,最后身陷圇圄。也讓很多缺乏權力的普羅眾生因此而一輩子都碌碌無為。這真是中國社會的一種集體弱智,也是一種社會的集體悲哀。
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為對權力的無知。大家根本不了解什么是權力,不知道權力又來自哪里?更不知道職位權力的作用是什么?在企業中,一談到權力,大家就不約而同地認為是財務權、是人事權,是可以給自己帶來好處的東西。所以,很多領導都不由自主地握緊口袋,生怕權力遺漏出去。其實,這種權力卻絕對不是大家都忌諱談到的人事權、財務權,而是一種職務權力,人事權、財務權其實只是職務權力的一種。所以,我們根本不用遮遮掩掩地避開權力去談職務責任,而應該大大方方地對責任和權力進行了解和科學規劃與設計。
在管理學理論中,對職務權力的定義是“與領導主體的職位相聯系的正式職權以及領導主體從其上層和整個組織、群體各方面所取得的支持的程度。”但是,這句話聽得懂的人卻不多。簡單一點就是,職位權力是由于職位的存在而存在的,職位權力并不絕對屬于任何一個具體的個人,它取決于是誰被分配到了這個職位上,只要擁有這個職位,就擁有了與之相應的權力,而職位是因為職能分解而來,是以責任為基礎的,承擔責任則必須依賴職權,離開權力的責任就是無本之木、無源之水。沒有這種職務權限,任何人都無法開展工作,也無法承擔責任。
在職務權限設計中,高層職位的工作是規劃、是決策、是戰略,是在一個層面上負責,所以,與其相應的權力是人事權、決策權、決定權、批準權等等,大家最敏感的人事權、財務權也都放在這一層。而中層職位的工作主要是管理與監督,所以,其職務權限是稽查權、指揮權、處罰權和考核權等,否則,將無法有效推動工作、完成目標。基層職務也有權力,主要是建議權、拒絕權、舉報權和申訴權等等。比方說人事建議權,對不合制度流程要求的拒絕權,對他人違紀行為的舉報權,對冤屈的申訴權等等。這些權力必須在崗位責任設計時,就必須同時配置到職位中,也就是說,這種權力是職務本身就附有的。要是沒有這個權限,要想開展工作,簡直是癡人說夢。
所以,在組織管理中,權力不應該再是一種奢侈。而是應該進行合理的配置。有職必須有責,有責必須有權,責權必須相等,這也是管理的基本常識。有職無權、有權無責或者權大于責都將是一種管理的怪胎。都將是悲劇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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