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類納稅人可申請代開發票
代開發票管理一直是稅務機關發票管理工作的重點,國家稅務總局近日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發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8]80號),強調加強代開普通發票的管理。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分為代開普通發票和代開專用發票,與申請代開發票有關的文件主要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和規范稅務機關代開普通發票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4]1024號)和《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試行)》(國稅發[2004]153號)。納稅人應依照規定,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
四類納稅人可申請代開發票
代開普通發票,是指由稅務機關根據收款方(或提供勞務服務方)的申請,依照法規、規章以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代為向付款方(或接受勞務服務方)開具發票的行為。
申請代開普通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是否辦理稅務登記證,應當憑不同的證明材料,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普通發票。主要包括四類:
(一)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領購并開具與其經營業務范圍相應的普通發票。但在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服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以及稅法規定的其他商事活動(餐飲、娛樂業除外)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普通發票:1.納稅人雖已領購發票,但臨時取得超出領購發票使用范圍或者超過領用發票開具限額以外的業務收入,需要開具發票的;2.被稅務機關依法收繳發票或者停止發售發票的納稅人,取得經營收入需要開具發票的;3.外省、自治區、直轄市納稅人來本轄區臨時從事經營活動的,原則上應當按照《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持《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向經營地稅務機關辦理報驗登記,領取發票自行開具;確因業務量小、開票頻度低的,可以申請經營地稅務機關代開。
(二)正在申請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對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至取得稅務登記證件期間發生的業務收入需要開具發票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為其代開發票。
(三)應辦理稅務登記而未辦理的單位和個人,主管稅務機關應當依法予以處理,并在補辦稅務登記手續后,對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至取得稅務登記證件期間發生的業務收入需要開具發票的,為其代開發票。
(四)依法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臨時取得收入,需要開具發票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為其代開發票。
代開發票應備齊證明材料
納稅人申請代開普通發票時,注意備齊各類證明材料。主要包括:申請代開發票人的合法身份證件,付款方(或接受勞務服務方)對所購物品品名(或勞務服務項目)、單價、金額等出具的書面確認證明。
要求代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填寫代開普通發票申請表,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申請表的內容包括代開發票所需的物品品名(或勞務服務項目)、單價、金額等基本要素。對個人小額銷售貨物和勞務只需提供身份證明,小額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的國稅局和地稅局確定。
對申請代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將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征收稅款并收取發票工本費。代開的普通發票上將注明完稅憑證號碼,同時代征稅款的完稅憑證上注明了代開的普通發票號碼。也就是說,納稅人在取得代開的普通發票繳納稅款的同時,將取得稅務機關開具的完稅憑證。
申請代開發票經營額達不到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確定的按次起征點的,只代開發票,不征稅。但稅務機關存有代開發票記錄,屬于同一申請代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在一個納稅期內累計開票金額達到按月起征點的,應在達到起征點的當次一并計算征稅。
另外,凡帶有抵扣功能的普通發票和屬于免稅范圍的普通發票,納稅人不得委托稅務機關以外的單位代開。屬于免稅農副產品等貨物銷售范圍的,稅務機關將在普通發票票面上注明“免稅”字樣。
納稅人需要關注相關涉稅風險,申請代開單位和個人如果與他人勾結,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騙取稅務機關代開發票用以“少繳稅,多抵扣”的,稅務機關查實后將按照《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處理。
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有特殊規定
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是指主管稅務機關為所轄范圍內的增值稅納稅人代開專用發票,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代開。增值稅納稅人,是指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包括個體經營者)以及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可予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
對比代開普通發票的規定,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主體應是增值稅納稅人,還必須是已辦理了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包括個體經營者)以及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可予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范圍變窄了,規定更為嚴格。
增值稅納稅人申請代開專用發票時,應填寫《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連同稅務登記證副本,到主管稅務機關稅款征收崗位,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稅額全額申報繳納稅款,同時繳納專用發票工本費。按照申報單、完稅憑證和專用發票一一對應即“一單一證一票”原則代開專用發票。
代開專用發票統一使用增值稅防偽稅控代開票系統開具,非防偽稅控代開票系統開具的代開專用發票不得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憑證。
納稅人在填寫申報單時應注意,“單價”欄和“金額”欄分別填寫不含增值稅稅額的單價和銷售額:“稅率”欄填寫增值稅征收率,工業為6%,商業為4%:“銷貨單位”欄填寫代開稅務機關的統一代碼和代開稅務機關名稱:“銷方開戶銀行及賬號”欄內填寫稅收完稅憑證號碼:“備注”欄內注明增值稅納稅人的名稱和納稅人識別號。增值稅納稅人應在代開專用發票的“備注”欄上,加蓋本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風險提示
不能將自己的稅務登記證轉借給無稅務登記證的經營戶使用代開,或者虛構業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因為增值稅專用發票具有抵扣功能,本環節繳納的稅款將在下一環節抵扣,如果虛開或者轉借,造成協同他人少繳國家稅款的,將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