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江生物改道科創板募資額暴增10億 曾撤回IPO申請仍難逃警示函
上半年凈利潤同比增長1259.16%,這無疑是一份亮眼的增長數據。
之江生物的主要產品為應用實時熒光定量PCR技術的分子診斷試劑及儀器設備。今年1月26日,之江生物成為國內首批獲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試劑注冊證書的企業且取得了第一張注冊證書,并快速量產。
由于新冠疫情暴發,2020年上半年,各醫療機構急需提升核酸檢測能力,市場對分子診斷相關產品需求量增大,之江生物的銷售額也大幅增長。
值此業績高歌之際,此前沖刺主板上市未果的之江生物向科創板發起了沖刺。
“相比主板,科創板上市的門檻更低、估值更高,同時交易機制也更靈活。因此在科創板IPO的成功率更高,融資成本更低。”香頌資本執行董事沈萌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6月1日,之江生物科創板上市申請獲上交所受理,擬募資13.56億元。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這相比于其此前沖刺主板3.34億元的募資額暴增了10億有余。
9月24日,之江生物即將接受科創板上市委的審議。
改道科創板募資額大增
之江生物成立于2005年4月,2015年12月在新三板掛牌。
招股書顯示,之江生物是國內技術先進、產品齊全的分子診斷領軍企業,專注于分子診斷試劑及儀器設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公司已開發400余種產品,覆蓋了絕大多數國家法定傳染病。
2017年-2020年一季度,之江生物營業收入分別為19270.96萬元、22435.06萬元、25887.25萬元及21775.05萬元,扣非后歸母凈利潤分別為4471.26萬元、5049.27萬元、4432.47萬元和9798.37萬元。
可以看到,2017-2019年公司業績相對穩定,2020年一季度業績暴增,這離不開新冠疫情的影響。
之江生物的主營業務收入主要來源為試劑銷售。2017年-2019年及2020年1-3月,核酸檢測試劑盒銷售收入占公司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94.43%、94.03%、87.01%、72.76%。
年初,全國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之江生物在第一時間研制成功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試劑。1月26日,公司成為國內首批獲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試劑注冊證的企業且取得了第一張注冊證書,并快速量產。
2020年6月1日,之江生物科創板上市申請獲上交所受理。公司擬在上交所科創板公開發行新股不超過4867.61萬股,不低于發行后總股本的25%。擬募集資金13.56億元,其中2.19億元用于“體外診斷試劑生產線升級項目”、2.22億元用于“分子診斷工程研發中心建設項目”、1.15億元用于“營銷與服務網絡升級項目”、5.5億元用于“產品研發項目”、2.50億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這相比于其此前沖刺主板3.34億元的募資額暴增了10億有余。
此前2017年、2018年沖刺主板時披露的兩版招股書顯示,之江生物擬募集資金3.34億元,其中8991萬元用于“體外診斷試劑生產線升級項目”、1.29億元用于“分子診斷工程研發中心建設項目”、1.15億元用于“營銷與服務網絡升級項目”。
也就是說,“產品研發項目”“補充流動資金”是這次募集資金投向的主要增量所在。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查閱之江生物最新科創板招股書發現,5項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中,前3項取得了項目備案代碼,前2項取得了環評批復文號,而此次新增的“產品研發項目”尚未取得這兩項的批復。
曾撤回IPO仍遭警示函
這并不是之江生物的首次A股IPO沖關嘗試。
2017年10月,之江生物遞交了IPO申報材料,計劃登陸上交所主板,保薦機構是東方花旗證券。
2018年8月,之江生物曾因合作承銷商東方花旗涉嫌卷入違反證券法律法規事件被立案調查的問題而中止審查。彼時,反饋意見已經公告。
2018年12月27日,之江生物主動申請撤回IPO材料,證監會也于2019年1月3日正式終止審查其IPO申請。
但即便撤回IPO申請,之江生物依然未逃脫被IPO核查出問題后遭遇處罰的命運。
2019年上半年,IPO現場核查照例啟動,24家擬IPO企業被抽中成為檢查對象,之江生物名列其中。根據2019年8月30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所言,這24家擬IPO企業財務檢查中,盡管有6家企業被查出或多或少存在問題,但其中僅一家被移送稽查部門。
“該企業涉嫌存在大額體外收入與體外成本未入賬、通過體外收付貨款銀行賬戶向實際控制人及其親屬、高管和核心員工轉入資金。” 證監會對于這家已經被移交稽查部門的擬 IPO企業所涉嫌的違規事實如此描述。
2019年7月5日,證監會發布《關于對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的決定》。
“經查,我會發現你公司在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過程中,存在個人賬戶支付工資等費用、未披露控股股東等關聯方與發行人發生資金往來、2016年存在少計費用多計收入、設備管理不善、關聯交易及內部組織結構披露與事實不符等問題。根據相關規定,我會決定對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證監會表示。
此外,首次申報時之江生物由東方花旗證券保薦,但東方花旗證券是之江生物的股東東方證券控股,因此關于保薦機構是否符合業務獨立性存在爭議,證監會也對此給予關注。
此次改道科創板,之江生物的保薦機構也由東方花旗證券變更為海通證券。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