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基礎:期間費用
期間費用稱期間成本,與一定期間相聯系,直接從企業當期銷售收入中扣除的費用。從企業的損益確定來看,期間費用與產品銷售成本、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一起從產品銷售收入中扣除后作為企業當期的營業利潤。當期的期間費用是全額從當期損益中扣除的,其發生額不影響下一個會計期間。與生產成本相比較,期間費用有以下的特點:
(1)與產品生產的關系不同。期間費用的發生是為產品生產提供正常的條件和進行管理的需要,而與產品的生產本身并不直接相關;生產成本是指與產品生產直接相關的成本,它們應直接計入或分配計入有關的產品中去。
(2)與會計期間的關系不同。期間費用只與費用發生的當期有關,不影響或不分攤到其他會計期間;生產成本中當期守工部分當期轉為產品成本,未完工部分則結轉下一期繼續加工,與前后會計期間都有聯系。
(3)與會計報表的關系不同。期間費用直接列入當期損益表,扣除當期損益;生產成本完工部分轉為產品成品,已銷售產成品的生產成本再轉入損益表列作產品銷售成本,而未售產品和未完工的產品都應作為存貨列入資產負債表。因此也可把生產成本稱為可盤存成本,把期間費用稱為不可盤存成本。
按照配比原則,當會計上確認某項營業收入時,對因產生該項營業收入的相關費用,要在同一會計期間確認。如產品生產過程中發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等生產成本理應將其成本化,待產品銷售時與銷售收入相配比。期間費用由于它不能提供明確的未來收益,按照謹慎性原則,在這些費用發生時采用立即確認的辦法處理。
例如企業支付的廣告費,究竟在今后哪個會計期間將獲得收益。難以確定。即使期間費用與將來的某些會計期間的收益確有聯系,但卻不可能預期未來收益的多少,經此作為分攤期間費用的依據。因此為簡化會計工作,將期間費用立即確認較為合理。此外,期間費用直接與當期營業收入配比,從長期來看,由于各期的發生額比較均勻,對損益的影響不大。
期間費用一般包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三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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