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稅務局關于支持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深地稅發〔2013〕261號
機關各處室、各基層局:
現將《深圳市地方稅務局關于支持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向市局反饋。
深圳市地方稅務局
2013年12月17日
深圳市地方稅務局關于支持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14號)和《深圳經濟特區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條例》,營造有利于小微企業發展的稅收環境,充分發揮小微企業在推動科技創新、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和加快經濟結構優化升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據《深圳市關于支持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深府〔2013〕56號),特提出以下措施。
一、扶持小微企業做大做強
(一)落實小微企業專項稅收優惠政策。對月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的小微企業,免征營業稅。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額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小微企業,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可減征或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支持小微企業籌資融資
(三)支持建立小微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對為小微企業籌資而建立的納入全國試點范圍的非營利性小微企業信用擔保、再擔保機構取得的信用擔保或再擔保業務收入(不包括信用評級、咨詢、培訓等收入),3年內免征營業稅。
(四)支持小微企業貸款。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對金融機構與小微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支持小額貸款公司享受金融業稅收政策,允許小額貸款公司計提的貸款損失準備金在所得稅前列支。
(五)支持風險投資機構投資小微企業。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含2年)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
三、促進小微企業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
(六)扶持創辦高新技術企業。經國家有關部門認定小微企業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減按15%的優惠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七)鼓勵小微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小微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小微企業為研發人員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放心保)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可實行加計扣除。
(八)支持創辦軟件企業。小微企業為新辦軟件生產企業,經認定后,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九)鼓勵小微企業技術轉讓。對小微企業的技術轉讓所得,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超過500萬元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十)鼓勵小微企業設備更新。小微企業由于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常年處于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企業購買并實際使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該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可從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四、鼓勵小微企業安置就業
(十一)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業、房屋中介、典當、桑拿、按摩、氧吧外)、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持《就業失業登記表》人員與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保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
(十二)對安置殘疾人的小微企業(包括福利企業、盲人按摩機構、工療機構和其他單位),提供“服務業”稅目(廣告業除外)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稅業務和營業稅業務收入之和達到50%的,按實際安置的殘疾人人數,實行限額減征營業稅。
五、優化小微企業納稅服務
(十三)精簡稅務登記、注銷程序。配合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簡化稅務登記流程,精簡附送資料,在設立、變更稅務登記業務中不再要求納稅人提供注冊地址及生產、經營地址等場地證明材料。對實行查賬征收并認定為小戶的個體工商戶適用簡易注銷程序;對上一年度符合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適用審核注銷程序。
(十四)簡化審批、備案事項。取消審批和備案管理,允許月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的小微企業直接免繳營業稅,允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自動備案后直接按所得稅低稅率納稅。實行小微企業標識管理,便于小型微利企業自動享受所得稅低稅率優惠,對于上一年度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本年度繼續按低稅率預繳所得稅。
(十五)簡并納稅期限,拓寬國地稅聯合辦稅范圍。對年營業額不超過500萬元的企業推行按季申報繳納營業稅及附加稅費,對個體工商戶實行按季申報繳納稅款。委托國稅局代征國地共管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的地方稅費。
(十六)依托信息化手段,健全優惠政策落地機制。推行優惠政策風險管理,對政策執行效果實施監控分析,通過政策落實情況考核,確保小微企業優惠政策落實到位。利用納稅服務平臺,為小微企業提供辦稅提醒、風險提示、調查反饋、政策宣傳等服務。免除企業領購發票工本費,為領購發票的小微企業提供網購發票業務。
(十七)加大政策宣傳力度。依托“納稅人學校”,加強對小微企業的財稅培訓和輔導,引導小微企業規范財務核算,注重稅收風險防范。編寫和免費發放《小微企業辦稅指引》,準確解讀政策。在地稅網站及平面媒體稅收專版上設立“小微企業政策”專題,及時發布最新通告、辦稅指南及熱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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