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境)外公務員差旅費用管理辦法及其啟示
“三公經費”的高低是一個政府廉政與否的重要體現。黨和國家高度重視治理“三公經費”問題。十八大報告指出要“加強對‘一府兩院’的監督,加強對政府全口徑預算決算的審查和監督”,同時2013年兩會期間李克強總理也表示本屆政府要約法三章,其中之一就講到“公費接待、公費出國、公費購車只減不增”。據相關資料顯示,2011年中央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用當年財政撥款開支的“三公經費”支出合計93.64億元,其中,出國(境)經費高達19.77億元[1]。由此看出,近階段“三公經費”支出雖有所控制,但數額之大,仍觸目驚心。規范和完善差旅費用管理辦法,有效遏制政府官員利用出差機會謀求個人私利的腐敗行為,才能減少“三公經費”中被個人占用的違規違法成分,進而降低“三公經費”開支。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礎上,探索國(境)外公務員差旅費管理相關做法與經驗,旨在為我國如何管理公務員差旅費用提供有益借鑒。
(一)透明的差旅費用預算體系
1.香港的差旅費用預算
香港財政預算的公開、透明、詳細和嚴格程度,有效遏制了公務人員對差旅費用的濫用。在香港,政府為保證預算案的高度透明性,各部門的財政預算完全毫無保留地向公眾展示,并接受公眾查詢和質詢,一個部門在網上公開的財政預算情況、支出情況多達數百頁,甚至細化到“一張公務用紙”、“一張桌椅的維修”等費用情況。此外還對預算案的文字進行了簡單化處理,并配以漫畫插圖以保證廣大民眾的知情權。香港政府預算在制定過程中,通過階段性的向社會、民眾咨詢,獲得反饋意見后對草案進行修改,以達到預算案符合社會公眾利益最大化的準則。議會在審核政府預算案的同時,擁有否定權。預算案通過后,交由審計署負責審計,審計署每年兩次向社會通報審計成果,并判定合理與否。香港政府對差旅費的預算也是如此,機制嚴格且具有高度的透明性。因此,即便是特首,也不可能隨意出訪,濫用公款。
2.美國的差旅費用預算
美國有一套嚴格的財政預算體系,通過強化預算來加強對差旅費用的管理。美國的政府預算由總統管轄的行政管理與預算辦公室和財政部承擔,部門間的平等非隸屬關系保證了預算案制定過程的相對獨立性。美國的預算制定時間長達21個月,期間必須要通過議會的層層審核論證,確保這一過程公平公正,達到公共利益最大化。尤其在差旅費標準方面,美國政府有著嚴格的規定。公務人員出差時,酒店費用超過費用標準就不能入住。在2012年博鰲論壇召開之時,美國駐華大使駱家輝“住不起會場套房”的事件就是典型的例證。
(二)嚴格的審批制度
香港對公務員出差公干費用的管理和審批非常嚴格。香港公務員出發當天在香港的飲食等費用一律不計算在出差公干費用之內,有關申請必須逐級審批,部門首長的津貼申請以及任何人的超額支出,都必須經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審批。香港公務員總工會主席鐘國星指出,香港公務員要申請離港公干,必須經過部門首長審批,原則是確保開支恰當和符合審慎運用公帑,花最少的錢,辦最多的事。在機票的購買方面,香港政府更是有著嚴格的規定。機票一般由政府統一訂購,港府依照《物料供應及采購規例》為公務員購買公干旅程機票。部門處理價值不超過兩萬元的機票須取得最少兩個報價,超過兩萬元則須取得最少五個報價。在一般情形下,部門必須選購最有成本效益及最能配合行程需要的機票。對于機位等級,港府同樣有嚴格規定。其中,首長級薪級表第三點及以下或同等薪點人員出外公干,一般只能購買經濟客位機票。首長級薪級表第4點或以上薪點的公務員一般可獲提供商務客位機票。其他公務員一般只會提供經濟客位機票,只有在特定情況下(如飛行時間超過九小時或五日內須乘搭飛機不少于三次等),部門首長才可將屬下員工的機位提升至商務等級。出差公干的機票購買,港府可以如此摳門,可見香港公務員離港公干的消費管理之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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