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江新注冊企業同比增2倍
市工商局行政審批科科長石弘介紹,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放寬了市場主體準入條件,降低了企業設立門檻,激發了創業者的投資熱情,目前內江市登記制度改革順利,市場經營秩序良好;同時,他也提醒,部分創業者和市民對改革存在一定的認識誤區。
變化
新增企業同比增近2倍 平均1.3天誕生一家企業
據悉,自今年3月1日起,2013年最新修訂的《公司法》開始實施,內江市正式推行新的注冊資本登記制度。
“新的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實繳制為認繳制,同時取消了對公司貨幣出資的比例限制和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制,此舉放寬了企業設立門檻,降低了投資者創業成本,非常有利于激活市場活力。”石弘說。
市工商局統計數據顯示,截至6月30日,今年上半年市工商局窗口共登記注冊企業117戶,企業注冊資本為230403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分別增長259.2%和81.7%。特別是3月1日至6月30日,市工商局登記公司89戶,相當于平均1.3天誕生一家企業,與2013年同期相比增長近2倍,注冊資本227403萬元,與2013年同期相比增長超4倍。
誤區一
一元錢可注冊公司,白手起家很容易
提醒:注冊資本過低不一定是好事
由于新《公司法》取消了注冊資本的最低限制,從理論上講,一元錢即可注冊成立公司。不過據了解,自執行新的注冊資本登記制度以來,內江市新注冊的企業注冊資本均在萬元以上,尚未出現過“一元公司”。
“實際上我們不提倡‘一元公司’。”石弘解釋,雖然改革明確了取消公司最低注冊資本限額,創業者有權選擇注冊“一元公司”等注冊資本低的公司。但在公司實際運營中,所需費用肯定遠遠超過一元;同時,公司登記后,注冊資本要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平臺向社會公示,按照傳統觀念,注冊資本一定程度上代表著公司的規模和信譽,注冊資本過低,會對公司的經營和發展帶來不利影響。因此,投資者在注冊企業時,最好選擇與自身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相符的注冊資本規模。
誤區二
注冊資本認繳額越大越好,出資時間無限期
提醒:認繳出資額有多大責任就有多大,出資期限再長也無法避免提前履行
據了解,3月至6月,新注冊登記的89戶企業中,近8成投資者為80后、90后年輕人,企業分布在科技咨詢、商貿、投資、房地產等多個行業,社會投資活力增強。但個別公司認繳資本欠理性,認繳出資動輒超過千萬,約定繳清年限最長達到30年。
對此,石弘指出,登記制度改革在調動社會資本力量、促進新興企業成長、帶動年輕人創業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顯。新《公司法》規定,公司股東認繳出資額和出資期限可由股東自主約定,并向社會公示。股東的認繳行為是對公司和其他股東以及社會公眾的一種承諾,這種承諾具有法律意義,所認繳的出資最終都應當實際繳納,投資者仍需要承擔注冊資本認繳額的出資責任,認繳不等于不用繳。同時,承諾出資期限過長,不利于企業實力展示。如果公司因各種原因不再經營進入清算程序,股東承諾的實繳出資期限雖然未屆滿,依然需要提前履行出資義務。
因此,工商部門建議,投資者不要盲目認繳與自身經濟實力不相符的出資額,應根據自身實力和公司發展需要,理性承諾出資期限,以避免承擔相應的責任風險。
誤區三
程序簡化,“皮包公司”有空子可鉆
提醒:門檻降低但監管更嚴,企業應及時、如實報送年報
除了降低企業準入門檻,新的《公司法》還將企業年檢制度改為年度報告制度,要求企業定期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局報送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企業的認繳和實繳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信息。此舉進一步簡化了辦事程序,減輕了企業的運營負擔。但結合上述多項改革政策,也引發外界對經營者注冊“皮包公司”、虛假注資等問題的擔憂。
但實際上,創業成本的降低并沒有影響工商部門對企業放松監管。據悉,新的注冊資本登記制度實施4個月以來,內江市市場經營秩序良好,尚未查處一起有關企業異常經營的情況。
“企業要對年報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凡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或未按規定期限公示年報的,工商部門會將其載入經營者異常名錄,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向社會公示,并聯合有關部門采取信用約束措施。”石弘提示。這意味著,一旦企業出現不良信用記錄,將陷入“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局面,對企業的發展造成非常不利的影響,此舉實際上是增加了企業的違法成本。他提醒廣大企業主,每年要及時、如實申報公示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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