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云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相同未必是真平等
為整治“差旅歪風”“培訓腐敗”,河南省出臺規定,要求廳局級干部出差只能坐經濟艙;從省長到科長,省內外(除青海、西藏外)出差,每人每天伙食補助標準為100元包干,超出標準支出部分將由個人自理。
在“官本位”思維模式下,有許多事情,往往理是這么個理,但事卻不是那么回事。就以官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為例,本應該是以人頭為計,而不能憑職務高低,不能因為職務高就多給補助,職務低就少得補助,這顯失公平。河南省此番突破官階界限,實行省長與科長享受同樣的補助標準,確實是一個進步。
但是,我們對這事也不能估價過高。事實上,省長與科長在出差伙食補助上執行同一標準,未必就是“一視同仁”,也不一定就能彰顯公平正義?,F狀是明擺著的,省長與科長福利保障有天壤之別。依據省長的“要客”身份地位,出差時根本不用自己為在哪兒住、吃什么費心思嗎?在省內是領導,出差是視察,前呼后擁,誰敢有絲毫的怠慢,早就有人替他安排得無微不至了。去省外,其貴賓身份更會使他所到之處皆被視為座上賓,熱情款待,唯恐不周。餐飲有收費也是象征性的,意思意思而已。即使是一頓飯吃掉全天的標準,也會按照“規定標準”結算,根本不存在自理的問題。
而對于大多數科級干部來說,可就沒有這種“福分”嘍。每逢出差,選住處既要考慮安全、衛生、便宜,還得顧及出行辦事的便利,吃飯既沒有豐盛的美酒佳肴,更不會層層陪同,恐怕每頓飯都要為經濟實惠傷腦筋,甚至經常是食不應晌,饑腸轆轆,饑一頓飽一頓的。若是再盤算著省下幾個錢,給家里的老婆孩子和老人帶回點當地的土特產啥的,從牙縫里摳錢,那開支就更得摳門了。
職務等級不同,其所附帶的隱形福利待遇截然不同,這是一個不爭的現實,而且由于體制制度等方面的因素,短期內也不會有根本性的改變。剖析領導干部在交通上、舌尖上、公費旅游上、資源配置上和決策用人上享有的種種特權,從表面上看,這是為了“確保領導工作的需要”,實質上,還是公共權力的私有化。將官位當地位,以官階定高低,把官員劃分為不同等級,凡事強調“貴賤有等、尊卑有序、貧富有差”,這種封建特權思想目前仍大有市場。在具體實踐中,對特權現象的懲處和治理缺乏力度、總體偏輕、遷就照顧,存在打擊不嚴的現狀,甚至出現縱容、包庇的情形,這也是特權思想有市場的重要原因。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決不允許搞特權”的要求。在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進一步強調,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必須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反腐敗必須反特權的這一重要論斷,是對過去反腐敗工作的深刻總結,是對當前反腐倡廉形勢的科學判斷,是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必然要求。對待特權不能特殊,必須堅決鏟除。
“光說不練假把式”,鏟除特權思想,不需要喊口號,不需要表決心,甚至也不需要再制定多少法規制度,關鍵在于圍繞公共權力回歸服務大眾抓好落實,人人從我做起,真正行動起來,讓老百姓看到希望。思想教育要春風化雨,不斷樹立公平正義的理念和人人平等的原則,形成“人人反特權”的社會正能量;領導干部要叫響“向我看齊”,形成“一級做給一級看、一級帶著一級干”的導向,真正產生積極正面的示范效應;制度建設要發揮根本作用,切實把制度規定轉化為領導干部的自覺行動,從根本上杜絕形形色色的特權行為;監督制約要勇于較真碰硬,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使特權現象無處藏身;查處懲治要以儆效尤,達到“查辦一個案件、解決一類問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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