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計生法律法規體系初步形成
日前從國家衛生計生委獲悉,該委組建以來,本著全面落實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提出了法制先行的理念和思路,衛生計生法制建設取得了新的重要進展。以相關法律為核心,以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為主體,與相關法律法規相銜接的衛生計生法律法規體系已初步形成,衛生計生工作基本實現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基本醫療衛生法列入人大立法規劃
國家衛生計生委黨組始終將制定基本醫療衛生法作為衛生計生法制建設的頭等大事。經過努力,《基本醫療衛生法》已列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5年立法規劃。在國家衛生計生委組織起草法律草案后,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已正式牽頭《基本醫療衛生法》立法工作。
國家衛生計生委還堅持立、改、廢相統一的原則,及時修改完善、清理廢止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2012年以來,國家先后制修訂了《精神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2部法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2部行政法規。為落實相關法律法規,該委先后制修訂《院前急救管理辦法》等12件部門規章,廢止《婦幼衛生工作條例》等7件部門規章,衛生計生法律法規體系進一步完善。當前,該委正在抓緊制修訂《中醫藥法》、《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截至目前,我國已經頒布實施《執業醫師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等11部法律,制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等39部行政法規,出臺《醫師執業注冊暫行辦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管理辦法》等136件部門規章。
用制度和機制保障衛生計生工作
國家衛生計生委健全了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和規則,建立衛生計生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和協調性審核機制,推動重大政策相互銜接配合。同時,健全衛生計生綜合監督管理制度,建立統一高效的衛生計生綜合監督體系,加強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基層執法力量,健全基層執法機構隊伍。
國家衛生計生委還完善了社會矛盾糾紛調解機制,健全綜治、公安、司法行政、衛生計生、保監等部門協同參加的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置工作機制,建立以人民調解為主要模式的第三方醫療糾紛化解機制,推進醫療責任保險制度,為防范和化解醫療糾紛提供保障。為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在解決矛盾糾紛中的作用,該委堅持關口前移、提前介入,努力將行政爭議化解在初發階段和行政程序中。今年上半年,該委受理行政復議案件22件。經審理,復議維持11件,駁回8件,確認違法并責令履責1件,復議終止2件。
依法取消下放審批事項
國家衛生計生委組建以來,依法科學界定衛生計生部門職權,合理劃分衛生計生事業單位、行業協會應承擔的職能。落實國務院部署和要求,繼續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目前,該委取消下放化學品毒性鑒定機構資質認定、港澳臺投資者在內地設置獨資醫院審批、人體器官移植醫師執業資格認定等6項行政審批事項。對保留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進一步優化審批程序,規范服務標準,提高審批效率。積極指導地方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做好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承接能力建設,避免管理真空,防止監管缺位。
同時,該委還高度重視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六五”普法規劃,做好新形勢下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學習憲法和相關法律法規,不斷提高全系統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的法律素養和法治意識。
創新勞動法律服務
近日,“慶祝勞動法頒布20周年暨新經濟形勢下勞動法律服務創新拓展推進研討會”在長沙舉行。
研討會由中國律協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專業委員會、湖南省律協主辦,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協辦,來自北京、上海、天津和湖南等省市200余名律師及專家學者參會。
中華全國總工會書記處書記郭軍發表主題演講,他從勞動法在打開市場經濟通道、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建立勞動法律體系三個方面深刻闡述勞動法頒布的重要意義,并指出了我國勞動立法及實際用工中存在的問題。中國社會法學會副會長姜俊祿就新經濟形勢下勞動法律救濟途徑的多樣化,及正確處理勞動法律與政策的關系提出自己獨特的見解。
在研討中,與會代表結合親歷案例從不同角度,就混合所有制發展過程中的勞動關系調整,律師在其中的作用進行了深入交流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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