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應用文寫作的概說
應用文是國家機關、政黨、社會團體、企事業和個人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為處理公私事務而常用的具有明道、交際、信守、致用功能和約定俗成體式的一種文字書寫載體。
今天我們所講的應用文,是機關應用文。黨政領導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的管理部門,都離不開交流情況,調查研究,總結經驗,請示匯報工作,并就自己職權范圍以內的有關事宜,作出決定,下達指示。把這些工作的意圖,設想、過程、結果等等,用書面語言表現出來的文體,通常叫機關應用文。
機關應用文的概念比公文的概念更加寬泛。公文是國家機關及其他社會組織在其行使職權和實施管理的過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與規范格式的文書。公文的基本特征是:法定的作者、權威性和程式化。公文是機關應用文的重要組成部分。
應用文重在“應用”二字,“應”是對應、適應、應承、應制、應付的意思;“用”是派用、需用、運用、實用的意思。應用文寫作就是應主體需用、客體實用的文稿寫作。
相關鏈接:
公文寫作是申論考試中常考的題型,對于剛接觸到申論的考生來說它一定很陌生,以下中公專家就為大家來“科普”:什么是公文。
公文具有嚴格的定義,是我國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在公務活動中使用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規范格式的文章樣式,其中,法定通用公文是依法規定和確認的、普遍使用的公文,是公文中最嚴格規范的一種。
《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總則”第二條對公文所下的定義是:“是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規范體式的文書,是依法行政和進行公務活動的重要工具。”
根據國務院2000年8月24日發布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現行的法定通用公文共有13類、14種;此外,中共中央辦公廳1996年5月3日發布的《中國共產黨機關公文處理條例》規定了14種公文,有9種與行政機關通用,有5種為黨的機關專用。
事務性文書,是機關常用的文書體裁,但沒有上述公文所具有的法定效力。在申論考試范圍內,主要涉及工作事務性文書,經濟、法律、科技、禮儀等應用領域的事務文書,申論不可能涉及。
事務性文書是廣義的“公文”的一個分枝,與法定公文不同的是,使用者不限于國家行政機關,不具有法定效力;與法定公文最大的共同點是功能相同、格式相近,均為公務活動服務,有相對固定的規范格式。
常用事務性文書有20種:(一)計劃(二)總結(三)情況綜合(四)調查報告(五)研究報告(六)述職報告(七)提案(八)講話稿(九)演講詞(十)解說詞(十一)布告(十二)制度(十三)章程(十四)規劃(十五)辦法(十六)細則(十七)公約(十八)守則(十九)大事記(二十)會議記錄。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