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握公文文種的屬性很關鍵
如果公文寫作存在不規(guī)范現(xiàn)象,不但會使公文失去權威性和嚴肅性,而且會影響公文的辦理過程。申論考試中,公文寫作占有很大的分值,如果這部分掌握不好,寫作不夠規(guī)范,也會影響申論考試的總體成績。
公文寫作中,正確地選擇文種是寫好公文的重要前提,也是寫作者應具備的最基本的能力。行政機關的公文種類主要有13種,即:命令、決定、公告、通告、通知、通報、議案、報告、請示、批復、意見、函、會議紀要。目前在這些公文的寫作中最直接的就是規(guī)范化問題,因為這是閱讀人對公文最直觀的反應。
而文種錯用又是規(guī)范化問題中比較常見的,主要集中在請示與報告、請示與函、報告與函、公告與通告、決定與通知、通知與通告等文種的錯用上。
例如,通知和通告的錯用源于兩者都具有知照性。但是在知照性這一點上,兩者有著明確的分工,通告是社會組織廣泛使用的、面向社會的知照性公文,具有一定的周知性和約束性;而通知適用于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需。
要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zhí)行的事項通告的公布性表明是對不特定人的告知,而通知的傳達性表明通知是對特定人的告知,是平行文或下行文。反映在公文行款上,通告由于是對不特定人的告知,因而無主送項目,而通知是對特定人的告知,主送對象是明確的,必須標明主送機關。
通常在申論考試中,會出現(xiàn)很多涉及公文寫作的題目,需要考生認真加以區(qū)分并且按照給定的標題的文種要求去作答,這樣難度就會有所降低,但是很多考生在考試過程中卻仍舊沒有頭緒,無從下手,原因就在于不清楚每一種公文的特點和區(qū)別,因而導致失分。
中公教育建議廣大考生正確認識不同種類行政公文的性質作用和適用范圍并加以相應的練習,通過立足于當前自身實際,從培養(yǎng)敏銳的政治洞察力、重視文風問題、遵守寫作規(guī)范、學會駕馭材料、講究語言得體等方面,切實提高自己的公文寫作水平,這樣不僅可以在申論考試的公文寫作題目中取得高分,也是為將來真正成為公務員打下良好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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