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存款的清查應該怎么做?
銀行存款的清查是通過將企業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記錄與銀行對賬單相核對進行的。銀行定期要為企業的銀行存款編制“銀行對賬單”。企業收到“銀行對賬單”后,要將企業的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逐筆進行核對。
在會計實務中,企業的“銀行存款日記賬”余額,與“銀行對賬單”的余額經常出現不一致的情況。這種情況的發生,除了記賬可能有錯誤以外,更主要的是由未達賬項所造成。所謂未達賬項,就是因為憑證傳遞的時間先后而造成的銀行和企業之間一方已收到憑證登記入賬,而另一方尚未接到憑證而沒有入賬的情況。
企業對銀行存款的清查,首先要查明未達賬項。
未達賬項的存在通常有四種情況:
1.企業送存銀行的各種款項,企業已經入賬,但銀行由于未辦完有關的手續而尚未入賬。
2.企業已開出支票等付款憑據,并已付款入賬,而銀行尚未收到憑證或未辦完有關手續而尚未入賬。
3.企業委托銀行代收的款項,銀行已收到并已入賬,但企業尚未收到銀行的收款通知而尚未入賬。
4.銀行為企業代付的款項,銀行已付款入賬,但企業尚未收到銀行的付款通知而尚未入賬。
由于上述未達賬項的存在,就會造成企業的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的余額不一致。所以企業必須將未達賬項進行調節,將調節后的銀行存款日記賬的余額與調節后的銀行對賬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如果雙方記賬無誤,調節后的余額是應該相符的。
對未達賬項的調節是通過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的。在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中,要把雙方的未達賬項補充登記齊全,然后計算出調節后的余額,再進行核對。
需要說明,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只是為了查清未達賬項,從而查明銀行存款的實際余額。它不是原始憑證,也不是記賬憑證。不能根據它調整賬面記錄。對企業尚未記錄的那些未達賬項,只有等到有關銀行結算憑證到達企業,才能據以進行賬務處理。
最后需要指出:在貨幣資金核算中還包括其他貨幣資金的核算。其他貨幣資金包括“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存出投資款”等。
其他貨幣資金通過“其他貨幣資金”賬戶進行核算。為核算不同種類的其他貨幣資金,企業應按“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等明細賬戶設置其他貨幣資金明細賬。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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