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市委政法委機關集中學習“公文寫作知識”
為深入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活動,11月26日,荊州市委政法委機關舉行每周學習講堂,市委政法委辦公室主任熊湘鄂為全委機關干部作公文寫作知識講座。
據了解,熊湘鄂是政法系統的“文秀才”,著有長篇網絡小說《老轉》,點擊率達80萬次。此前已發表多篇小說,還在《荊州晚報》上開辟專欄《小鄂讀史》,連載已達72期,深受讀者好評。
據了解,熊湘鄂是政法系統的“文秀才”,著有長篇網絡小說《老轉》,點擊率達80萬次。
在近兩個小時的授課過程中,熊湘鄂以大量生動而具體的文稿案例,從公文寫作的姿態、公文寫作的立場、公文寫作的形式等三個方面,深入淺出地對機關文稿起草工作提出見解,傳授經驗,分享心得。他認為要把公文寫作當成一場與自己的終身搏斗,要有“越獄”之心,帶著尺子和秤,隨時掌握平衡。他還鼓勵委機關年輕干部要努力做到勤學習、多感悟、用真情、能吃苦,大力提升自身綜合素質,不斷提高文秘工作業務水平和能力。
講座結束后,市委政法委機關縣處級干部還進行了“三嚴三實”交流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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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的主送機關和抄送機關往往涉及多個機關或單位,《公文格式標準》只規定了公文中主送機關中最后一個機關末尾用冒號,抄送機關中最后一個機關末尾用句號,而對各個機關或單位之間是否使用標點符號及如何使用標點符號沒作具體的規定,尤其是《公文格式標準》所附圖例中在抄送機關的圖示中顯示的都是逗號,會給人造成一種誤導,以為在這個格式中都使用逗號呢,其實不然。
(一)表現形式不正確。
1.破折號的表現形式不正確的情形。依據《標點符號標準》規定的破折號的表現形式,是占兩個漢字的無間斷粗橫線“━━”,但實際工作中卻使用的是連續的二個一字線“——”。
2.省略號的表現形式不正確的情形。依據《標點符號標準》規定的省略號的表現形式,是縱向居中排列的六連點“……”,特定情況下(省略幾個段落)允許連用“…………”,但實際工作中有的用靠下排列的三連點“…”或六連點“……”,有的用十二連點“…………”。
(二)標點符號使用不當的情形。
1.句號使用不當的情形。主要表現是在圖或表的短語式說明的文字末尾使用句號。依據《標點符號使用方法附錄A》圖或表的短語式文字說明中間可用逗號,無論語句長短和中間是否用句號,末尾都不用句號。
2.連接號使用不當的情形。主要是沒有區分短橫線“-”和一字線“—”各自適用的條件,一律使用了短橫線“-”。依據《標點符號標準》,在標示相關項目(如時間、地域等)的起止、阿拉伯數字或漢字數字表示的數值范圍時應當用一字線“—”。
3.省略號使用不當的情形。主要是將省略號和“等”“等等”“什么的”等詞語同時使用,如含有鐵質的食物有豬肝、大豆、油菜、菠菜……等。正確的用法是省略號和等”“等等”“什么的”只能選其一。
4.頓號使用不當的情形。主要是在標有引號的并列成分之間、標有書名號的并列成分之間使用頓號。正確的用法是只有在有其他成分插在并列的引號之間或并列的書名號之間(如引語或書名號之后還有括注)時使用頓號。
5.書名號使用不當的情形。主要是在作品名稱被簡稱時不使用書名號標示,如《中華人名共和國審計法》被簡稱《審計法》時,不使用書名號。但根據《標點符號標準》關于書名號的定義和使用方法規定,書名號是標號的一種,用于標示語段中出現的各種作品的名稱,包括作品的簡稱。這里的作品包括書名、卷名、篇名、刊物名、報紙名、文件名、法規名,以及電影、電視、音樂、詩歌、雕塑等各類用文字、聲音、圖像等表現的作品的名稱。所以當法規名稱被簡稱時也應該用書名號標示。
依據《標點符號標準》,并列的詞或詞組之間、短語之間使用頓號表示短暫的停頓和并列的關系。公文主送的機關或者抄送的機關名稱通常都是一些層次、種類、范圍相同的名詞,相互之間的關系是簡單的并列名詞關系,所以使用頓號表示短暫停頓和相互間的并列關系即可。但也有特殊的情形,即主送的機關或抄送的機關往往也會是一些不屬于同一個層次、同一個類別、同一個范圍,且同一個層次、同一個類別、同一個范圍內還有需要用頓號表示停頓和并列關系的情形,那這個時候就應該用逗號表示不同層次、類別、范圍之間的停頓和并列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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