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總局對首問責任制實行過程管理
為貫徹落實《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關于推進辦稅便利化改革的要求,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印發通知,要求進一步完善首問責任、限時辦結、預約辦稅、延時服務和24小時自助辦稅5項服務制度,切實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
通知明確,對首問責任制度實行過程管理,規定首問責任人對不能現場辦理的涉稅事項要建立登記臺賬和收件回執;規范了限時辦結事項的公開渠道,對因客觀原因不能按期辦結需要延期的事項,應在辦理時限到期之前告知納稅人,并明確了延期辦理時限;為納稅人提供多元化預約服務渠道,推行錯峰預約服務,明確預約服務變更事宜;對已臨近下班時間正在辦理或已在辦稅服務場所等候辦理涉稅事項的納稅人提供延時服務;此外,通過網上辦稅平臺、移動辦稅平臺、12366納稅服務熱線、自助辦稅終端等渠道向納稅人提供24小時自助辦稅服務。
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有關負責人介紹,通知以鞏固成果、便于操作為原則,對5項制度的服務內容、方式、流程、時限等相關內容分別進行了明確,為推進辦稅便利化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
相關鏈接:
1、會計證資料變更包括:姓名、職務、身份證號、學歷、工作單位名稱等項目的變更。變更會計證資料需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證注冊、變更、調轉登記表》并經所在單位蓋章。
2 、辦理變更業務需提供資料:
(1)變更項目的原件、復印件,
(2)單位組織機構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證注冊、變更、調轉登記表》,到現工作單位轄區財政局辦理變更手續。
3、其他說明:
(1)沒有工作單位的人員會計從業證不會打印單位名稱;
(2)如果找到工作單位后,需辦理單位變更手續,會計從業證注明單位名稱;
(3)調轉工作單位,需要辦理變更單位名稱。
因辦理銀行、稅務等業務需出示會計從業證,沒有持會計從業證、會計從業證沒有打印工作單位及會計從業證登記單位與現服務單位名稱不符的人員辦理以上業務時將受影響。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