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別讓帶薪年假成為“紙上的權利”
我國已有部分省市正式實施2.5天休假,任意一個周末都可以與年休假串起來,“拼假”空間也將更加寬闊。但要讓這些紅利真正釋放出來,關鍵還是在于制度的落地,才能讓帶薪年休假不再是“紙上的權利”。
近年來,臨近節假日,網絡上總會流傳出網友整理的各種版本“拼假攻略”,通過“年假+周末+法定小長假”,把“小長假”巧妙拼成“大長假”。
以變通的方式達成休假的訴求,折射的是公民對落實休息休假權的強烈渴望。然而,若年假制度得不到落實,這些“拼假攻略”只能是“看起來很美”。
我國的帶薪年休假制度自2008年起正式實施,是勞動者休息權的重要體現。可事實上,這一制度的落實情況不盡如人意。國家旅游局發布的《國民旅游休閑狀況調查報告(2014)》顯示,我國帶薪年休假普及率低,全國只惠及大約50%的職工,而且不少人的年休假時間還明顯少于制度安排時間。
年假難成普惠性的福利,主要在于制度保障的缺失,導致公民安排假期的自主權和靈活性不夠,公民休閑權利體系不夠科學。
有的用人單位擔心員工扎堆休假,影響生產和工作,索性當其不存在。采用把職工帶薪年休假列入勞動合同,進一步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倒逼他們落實法定的帶薪休假制度。才會讓用人單位根據工作和個人的需求,統籌考慮,引導和鼓勵職工靈活使用帶薪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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