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國慶都加班 到手至少超2400元
中秋、國慶兩大節假日,少不了一些上班族會在佳節里加班,節日過后,加班工資將成為他們關心的話題。記者昨日從市人社局了解到,如果市民中秋國慶全部加班,那至少可以拿到2416.46元加班費。
據了解,今年中秋節假期為9月15日至17日放假調休,共3天;國慶節假期為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其中,9月15日為中秋節法定節假日,10月1日-3日為國慶節法定節假日。根據相關法規,用人單位在9月15日中秋節當天、10月1日到3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9月16日、17日,10月4日、5日、6日、7日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即: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每小時的加班工資,則以日加班工資除以8小時。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資已調為2190元/月。因此,若中秋小長假全部加班又不補休,則加班工資至少應拿704.8元;而國慶七天如果全部加班又不補休,則加班工資至少可拿到1711.66元。
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為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正常出勤月工資,不包括年終獎、上下班交通補貼、工作餐補貼、住房補貼、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加班工資等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對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不低于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對工資沒有明確約定的,按集體合同約定執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收入的70%確定。如按上述規定計算出的基數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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