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欺負勞動者要曝光更要查處
要維護好勞動者合法權益,關鍵要建立行之有效的預防機制與監督機制,拿出實際行動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讓法律法規通上高壓電,只有這樣,保護勞動者權益時才能做到“雷聲、雨點都大”。《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監察局相關負責人12日說,七類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應當向社會公布。(9月12日新華網)
按時足額發放工資,保證員工休息時間,依法繳納社保,加強勞動保護,不使用童工……法律法規對于這些問題早有規定,企業違規就應受到相應的懲罰。人社部公布《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這對無良企業無疑會有一定的警示作用。但是,在我看來,對于嚴重違規的企業,不僅要曝光,更要及時查處,依法依規嚴厲處罰,直至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如果不尊重員工的企業多了,員工又能到哪里尋求勞動保護?勞動者為了保住飯碗,明知用人單位侵權,也不敢吭聲。因為他們在強勢的老板面前根本沒有話語權,他們顯得很無奈。但是法律不能無奈,勞動部門不該無奈。平心而論,勞動部門也提醒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比如,每逢節假日,勞動部門就公布節假日加班工資計算公式,提醒調休不能替代加班工資云云。但是,并沒有對一些企業形成威懾。
相關方面還要拿出實際行動健全工會組織,提高企業工會的地位,讓工會為勞動者說話,讓勞動者有平臺與用人單位公平博弈,理直氣壯拒絕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
更重要的是,勞動監察等相關職能部門要分析問題、解決問題,提高執法執行力,創設便于勞動者維權的輿論氛圍與保障機制。相關部門一方面要通過媒體、網站、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形式把法律法規宣傳到位,并深入工廠、車間做宣傳,讓所有勞動者都知曉自己的合法權益。
另一方面要主動出擊,主動到一線查處違規用人單位,并認真落實勞動者投訴,如果有用人單位實施了勞動保障違法行為,不僅要曝光其企業和老板信息,敦促用人單位補償勞動者,而且要依法處罰,對打擊報復投訴勞動者的用人單位也要明確罰則,讓用人單位欺侮勞動者不僅失去民心而且得不償失。
總之,要維護好勞動者合法權益,關鍵要建立行之有效的預防機制與監督機制,拿出實際行動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讓法律法規通上高壓電,只有這樣,保護勞動者權益時才能做到“雷聲、雨點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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