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管理:銀行承兌匯票的簽發與承兌
銀行承兌匯票的簽發與兌付,大體包括如下步驟:
(1)簽訂交易合同。交易雙方經過協商,簽定商品交易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采用銀行承兌匯票進行結算。作為銷貸方,如果對方的商業信用不佳,或者對對方的信用狀況不甚了解或信心不足,使用銀行承兌匯票較為穩妥。因為銀行承兌匯票由銀行承兌,由銀行信用作為保證,因而能保證及時地收回貨款。
(2)簽發匯票。付款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的規定,簽發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一式四聯,第一聯為卡片,由承兌銀行支付票款時作付出傳票;第二聯由收款人開戶行向承兌銀行收取票款時作聯行往來賬付出傳票;第三聯為解訖通知聯,由收款人開戶銀行收取票款時隨報單寄給承兌行,承兌行作付出傳票附件;第四聯為存根聯,由簽發單位編制有關憑證。
備注: 付款單位出納員在填制銀行承兌匯票時,應當逐項填寫銀行承兌匯票中簽發日期,收款人和承兌申請人(即付款單位)的單位全稱、賬號、開戶銀行,匯票金額大、小寫,匯票到期日,交易合同編號等內容,并在銀行承兌匯票的第一聯、第二聯、第三聯的“匯票簽發人蓋章”處加蓋預留銀行印簽及負責人和經辦人印章。
(3)匯票承兌。付款單位出納員在填制完銀行承兌匯票后,應將匯票的有關內容與交易合同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填制“銀行承兌協議”,并在“承兌申請人”處蓋單位公章。銀行承兌協議一式三聯,其內容主要是匯票的基本內容,匯票經銀行承兌后承兌申請人應遵守的基本條款等。銀行承兌協議的基本格式(略)
(4)支付手續費。按照“銀行承兌協議”的規定,付款單位辦理承兌手續進向承兌銀行支付手續費,由開戶銀行從付款單位存款戶中扣收。按照現行規定,銀行承兌手續費按銀行承兌匯票的票面金額的千分之一計收,每筆手續費不足10元的,按10元計收。
付款單位按規定向銀行支付手續費時,應填制銀行存款付款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5)寄交銀行承兌匯票。付款單位按照交易合同規定,向供貨方購貨,將經過銀行承兌后的匯票第二聯、第三聯寄交收款單位,以便收款單位到期收款或背書轉讓。付款單位寄交匯票后,編制轉賬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材料采購或商品采購
貸:應付票據
出納員在寄交匯票時,應同時登記“應付票據備查簿”,逐項登記發出票據的種類(銀行承兌匯票)、交易合同號、票據編號、簽發日期、到期日期、收款單位及匯票金額等內容。
收款單位財務部門收到付款單位的銀行承兌匯票時,應按規定編制轉賬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票據
貸:產品銷售收入或商品銷售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收款單位出納員據此登記“應收票據備查簿”,逐項填寫備查簿中匯票種類(銀行承兌匯票)、交易合同號、票據編號、簽發日期、到期日期、票面金額、付款單位、承兌單位等有關內容。
(6)交存票款。按照銀行承兌協議的規定,承兌申請人即付款人應于匯票到期前將票款足額地交存其開戶銀行(即承兌銀行),以便承兌銀行于匯票到期日將款項劃撥給收款單位或貼現銀行。付款單位財務部門應經常檢查專類保管的銀行承兌協議和“應付票據備查簿”’及時將應付票款足額交存銀行。
(7)委托銀行收款。收款單位財務部門也應當經常檢查專類保管的銀行匯票或應收票據備查簿,看匯票是否到期。匯票到期日,收款單位應填制一式兩聯進賬單,并在銀行承兌匯票第二聯、第三聯背面加蓋預留銀行的印鑒,將匯票和進賬單一并送交其開戶銀行,委托開戶銀行收款。開戶銀行按照規定對銀行承兌匯票進行審查,審查無誤后將第一聯進賬單加蓋“轉訖”章交收款單位作為收款通知,按規定辦理匯票收款業務。收款單位根據銀行退回的第一聯進賬單編制銀行存款收款憑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票據
同時在“應收票據備查簿”上登記承兌的日期和金額情況,并在注銷欄內予以注銷。
承兌銀行按照規定辦理銀行承兌匯票票款劃撥,并向付款單位發出付款通知,付款單位收到銀行支付到期匯票的付款通知,編制銀行存款付款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票據
貸:銀行存款
同時在“應付票據備查簿”上登記到期付款的日期和金額,并在注銷欄內予以注銷。
如果匯票到期,而承兌申請人無款支付或不足支付的,承兌銀行將繼續向收款單位開戶銀行劃撥資金,同時按照承兌協議規定將不足支付的票款轉入承兌申請人的逾期貸款賬戶,并對不足支付票款每天計收罰息。按照規定,承兌申請人無款支付時,承兌銀行將開送一張特種轉賬傳票,在傳票的“轉賬原因”欄中注明“××匯票無款支付轉入逾期貸款戶”字樣并加蓋銀行業務章;承兌申請單位不足支付時承兌銀行將開來兩張特種轉賬傳票,在其中一張的“轉賬原因”欄中注明“××匯票因存款不足,未付部分轉入逾期貸款戶”,另一張的“轉賬原因”欄中注明“××匯票已支付部分款項”。
付款單位因無款支付而收到銀行轉來的特種轉賬傳票時,應編制轉賬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票據
貸:銀行借款
因不足支付時收到銀行特種轉賬傳票時,應根據已付款項作銀行存款付款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票據
貸:銀行存款
根據不足支付部分,作轉賬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票據
貸:銀行借款
同時在“應付票據備查簿”中加以記錄。
對于因無款支付或不足支付的罰息,應在收到銀行罰息通知時,作銀行存款付款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如果交易雙方商定由收款單位簽發銀行承兌匯票,那么其基本步驟為:首先,由收款單位簽發銀行承兌匯票一至四聯,然后第四聯留存備查,將第一聯、第二聯、第三聯寄交付款單位,再由付款單位向銀行申請承兌,其他步驟與付款單位簽發匯票的步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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