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商店魚龍混雜 節日購物當心網購陷阱!
新年漸近,人們開始置辦各種年貨。面對巨大的消費市場,網購正成為越來越多消費者節日購物的新選擇。然而,網上商店往往魚龍混雜,在選擇網購便捷的同時,還須——
11月11日上午,家住太原市迎澤區的王女士到派出所報案。她說自己在淘寶網一個叫 “美麗伊啦客”的商鋪內購物,在付款時,對方提供了一個網址讓她進行鏈接。王女士在該網址上輸入網銀的用戶名和密碼并付款,對方稱并未收到貨款,隨后王女士發現自己網銀的用戶名和密碼被更改,賬戶內被盜1萬元現金。
時下,隨著網絡的普及和郵寄業務的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人們開始選擇利用網絡購買商品,并利用網上銀行進行支付交易。網絡購物有經濟實惠、付費方便等優點,但是,也有不少人一不小心就中了招,掉進網購中的陷阱。
太原警方在工作中發現,從今年1月到12月3日,全市陸續出現利用淘寶網購物進行詐騙的案件有50余起。
10月23日下午2時30分左右,李先生于太原市興華街格林豪泰酒店使用筆記本電腦在淘寶網上購買游戲點卡,完成支付后,對方以其未開通網銀授權為由,另發了網址,要求李先生開通網銀E路通授權功能。李先生輸入了登錄賬號,之后,嫌疑人分4次,以每次5000元從李先生的銀行卡上轉走2萬元。
類似的案件在全國各地也屢有發生。
7月5日10時50分許,北京市市民劉某在海淀區自己家中用電腦瀏覽淘寶網時,看中了一款包,后雙方在網上談妥價錢為380元,對方發給他一個鏈接,并囑咐劉某用這個鏈接拍下貨物。貨物拍下后,劉某發現自己卡內的2800元被劃賬,并且無法再次聯系賣家,遂報警。
10月12日14時39分,臺州市市民馬某于當天下午在淘寶網找到一家網名叫“李某楓”的網店,確定買一臺聯想筆記本電腦,付款時用支付寶支付不成功,后通過賣家發送的支付寶鏈接打開支付寶付款5007元。隨后,李某發現5007元被轉至“財付通”的一個賬戶,并被充值速卡網,再聯系賣家,已經聯系不上。
警方指出此類案件有如下幾個特點:首先,案犯利用網絡電子商務的虛擬特性,依附淘寶網、拍拍網等知名購物網站,編造散布虛假商品信息,以低價引誘被害人購物,待被害人上當后借口要修改網上的交易金額,發送一個仿冒淘寶網、拍拍網等的交易鏈接給受害人,讓受害人誤以為是正常的商品交易頁面,被害人一旦在該虛假網頁輸入賬號、密碼,案犯立即將受害人銀行卡上的金額全部轉走。其次,在此類網絡購物詐騙中,案犯除了通過假網頁騙取被害人銀行卡資金外,遇到被害人卡內資金較少的情況時,還會虛構事實要求被害人交保證金,繼續騙取受害人匯款。同時,案犯在實施詐騙前,都進行了精心策劃和偽裝,包括制作假的商品網頁,將服務器設在外地,甚至服務器、手機和銀行卡分屬三地。在犯罪得手后,便會將作案專用的網頁和手機、銀行卡等關?;騺G棄、銷毀,更換新的網頁、公司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銀行賬戶等繼續作案,增加公安機關的調查取證難度。
為此,警方提醒廣大網民要增強識別詐騙的技巧,不要購買價格離奇低的商品,不要輕信網店“只賺信譽不賺錢”的謊言,不要輕易點擊陌生人發來的鏈接地址,網上交易盡量通過正規交付平臺進行支付,提高自我防范意識,從源頭上遏制此類案件的多發。一旦發現被騙,要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薛 樺
網絡購物亟需多方監管
“東市買駿馬,西市買鞍韉,南市買轡頭,北市買長鞭”在《木蘭辭》中木蘭為代父從軍,東奔西走做著出行準備。如今隨著互聯網的發展,這種購物方式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只要坐在家中,世界各地的商品就能一“網”打盡。網絡購物用戶規模和市場主體在日益強大,網購在我國已經成為一種主流消費形式。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最新發布的《第26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2010年,全國網絡購物用戶達到1.42億,使用率提升至33.8%,網絡支付用戶12810萬,使用率為30.5%。在對19個經濟發達城市進行的電話調查中,今年上半年網絡購物金額達到了162億元。報告稱,2010年中國網購市場規模將達到4640億元,屆時網上銷售額將占到社會商品零售總額的3%以上。
然而,在網購消費基數快速增長的大背景下,一些不法商販乘虛而入,花樣百出的網絡詐騙手段,使不少網購群眾遭受財產損失。前不久,金山網絡安全中心發布的 《2010年中國網絡購物安全報告》中指出,有超過1億用戶遭遇過網購陷阱,直接經濟損失突破150億元。有法律界人士表示,目前在網絡購物上,我國尚未出臺專門規范網購的法律法規,而在網購監管、準入等方面的監管機制也相對滯后。另外,申訴過程也往往讓消費者望而卻步。“以前有人問我,我的理想是什么,我很認真地告訴他:我的理想是當一個作家,然后寫一本《淘寶購物指南》,然后受萬世景仰。”一位網友的調侃,反映出當前網絡購物的欺詐亂象及維權困難。當網購成為一種普遍的消費方式時,對網絡購物的監管就顯得更為迫切。網絡購物要持續健康發展,就要從法律角度界定各方責任,并完善相關立法。與此同時,社會各方要共同努力建立網購的誠信機制。
首先,解決立法問題,對不良的網上商家,要給予法律的嚴懲。目前我國沒有一部全國性的專門規范電子商務的法律法規,涉及到網絡購物方面的糾紛,法院主要參照《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保護法》等法律進行判決。{page_break}
其次,要求第三方交易平臺規范準入交易,必要時承擔不良商家的連帶責任。雖然第三方交易平臺不直接銷售產品,卻向商家提供了交易平臺,不論收不收取店面費,均有責任確保商家沒有從事違法活動,一旦實施不力,就應追究其連帶責任。同時,在經營過程中,網站需加強貨款的監管,即對支付寶的把控從技術層面上升到法律層面,網站有義務控制貨款的流動,延緩款項進入賣家賬戶的時間,給消費者足夠的投訴空間;一旦出現買賣糾紛,網站有義務協助主管部門調查。
再次,加強市場監管,要求多方聯動。針對網購詐騙現象,相關部門可組建成立專門機構,派遣專業人員組建網絡技術力量,建立遠程監控系統,對網絡交易進行跟蹤,一旦發現有不法行為立刻追查,并適時與第三方交易平臺聯動,切斷交易流程,讓其無空可鉆。另外,對于目前人人都可以成為網絡賣家,所售貨品在進入網絡市場時不受任何監督的情況,主管部門還需加強“準入”把關,要求網店申請相關備案。
最后是建立網購的誠信機制?,F階段在我國電子商務行業,誠信危機無疑是個“大腫瘤”。有專家呼吁,解決誠信問題必須強制進行,政府要立法并嚴格推行;行業內樹立誠信標準督促商家遵守;商家必須自覺遵守;而消費者在購買過程中也應做到誠實信用不違法。此外,還需要社會的監督,媒介的宣傳教育,讓誠信觀念深入人心。
網絡購物突破了傳統商務的障礙,無論對消費者、企業還是市場都有著巨大的吸引力和影響力,促進其健康發展,是網絡市場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和保障。只有為各類市場主體創造一個健康的發展環境,才能迎來網絡購物的春天。
□郭 艷
小貼士: 網購中的四大陷阱
網購陷阱一:三方欺詐。三方欺詐最常見的手法就是騙子通過發送正常賣家的虛擬充值卡類商品,誘導買家買下虛擬充值卡類商品后,再引導買家把獲得的卡號密碼拿到虛假的充值平臺充值,盜取卡號和密碼。
防范手段:無論是何種物品的交易,首先一定要確保自己聯系的人和付款交易的人為同一個人。不要相信任何人的低價、優惠信息,不要相信他給你的商品是他分店的商品等。
網購陷阱二:超時自動打款。騙子利用在付款后支付寶的自動打款功能行騙,如快遞的超時自動打款時間是10天,即你在付款后,如果沒有去申請退款或者確認收貨,不管有沒有收到貨物,在支付寶的款項都會自動打款給賣家。該騙術常高發于節假日或者大雪、自然災害等情況下,騙子會忽悠你因為節假日或者雨雪天氣,快遞不能正常到達,需要多等幾天,實際上騙子并沒有真實發貨,如果你相信了騙子的話,那么等待你的將是錢貨兩空。
防范手段:買家要隨時關注在網站購物的超時時間,即虛擬物品3天、快遞10天、平郵30天,在沒有收到貨物或者貨物有問題的情況下,要及時果斷地申請退款,網站的客服會在你申請退款后主動介入。
網購陷阱三:誘導確認。騙子會發布各類熱門商品,并且商品的價格往往要低于市場價格,在你拍下商品后,騙子會誘導你先予以確認,誘導的理由有:他沒有資金周轉,家里人出車禍了等等,他保證會發貨,不會為了你的一筆交易而不開淘寶店鋪等,你在沒有收到貨物的情況下就點擊確認收貨,最終將是錢貨兩空。{page_break}
防范手段:嚴格按照交易流程進行交易,在拿到貨物并且確認無誤后才能確認付款,正常的賣家不會要求你在沒有收到貨物的情況下確認,同時也要注意商品的價格和賣家的信用及歷史成交記錄。要切記任何商品都不會脫離正常的市場價格。
網購陷阱四:拒絕使用支付寶。騙子會發布低于市場正常價格區間的商品,以該商品為走私貨,不用支付寶是為了逃避淘寶網監控為由,要求你通過銀行卡直接匯款等方式付款。同時,很多騙子還會誘導你到其他的聊天工具上進行溝通,以防止被察覺或留下證據。
防范手段:在淘寶網上的交易一定要通過支付寶交易,并且在收到貨物后才能付款,任何線下的匯款交易行為都不能得到網站的保護,同時要保存相應的聊天記錄以進行舉證。
安全網購,從今天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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