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方式與服裝消費的關系
人們對服裝服飾品牌的選擇要受其生活的影響,而服飾品牌也可以反映和推廣不同的生活方式。服飾營銷的價值在于刺激消費者發生期望的行為改變,因此服飾營銷人員產生要掌握消費者的內在心理及其行為規則,尤其是其穩定的行為模式。而服飾企業根據目標群體的行為模式改變自身行為,成為被消費者喜愛的服飾品牌,然后才能贏得消費者對應的良好行為反應。所以說,服飾營銷是一種雙向的行為改變,其本質就在于服飾營銷者與消費者基于心理接受的互動。
服飾消費與生活方式的關聯,就是指一個消費者作為一個人如何自然地進行服飾消費,尤其是如何使得服飾消費成為自己生活方式的穩定組成部分,理解這些是理解服飾營銷如何發生作用的前提。
(1)每一個消費者在最初進行某種服飾消費行為的時候,通常都曾有過一個理由,一個人在第一次購買新品牌服飾的時候往往理由往往明顯,但如果沒有出現大的毛病或者強烈的新信息的刺激,人們在第二次、第三次購買同一服飾品牌的時候,這個尋找理由的沖動就會減弱,并慢慢形成行為習慣。
(2)人們在服飾消費過程中之所以需要理由,除了這個產品好不好,更重要的是這個產品配不配,即它是否吻合我們生活方式里的其他東西。匹配性是不同消費行為得以組成生活方式的前提。
(3)人們在服飾消費過程中會不斷制造質疑自己原來合理性的理由。通常消費滿意度越高,質疑的機會就越高,因為期望的成長速度遠遠大于對產品滿意度的持續度,而低滿意度的產品則在剛購買后就可能產生后悔心理。
(4)自我質疑的是最主要來源是人們受到其他信息的刺激。新的品牌、新的設計、新的包裝等總是處在開放環境中的消費者覺得自己原先的購買行為并沒有充分滿足其價值需要,而這個價值需要本身就是不斷成長的。
(5)人們總是在嘗試新的服飾消費理由。即使沒有任何新的信息刺激,人們還是覺得著裝和形象要有變化,以增加生活的豐富性。
(6)整個生活方式的瓦解往往是由某一關鍵消費行為的改變而引發的。一般來說,我們進行的大常規消費行為要吻合原來的生活方式,但在某些時候、某些特殊原因下,如果消費者買的服飾產品不吻合原來的著裝風格和生活方式,而這一點恰恰可能成為他/她建立一個新生活方式的開端,然后他/她會慢慢地增加與這個新行為關聯和服飾消費,從而形成新的著裝風格與生活方式。
(7)如果整個生活方式中的大部分已經改變,比如說原來開什么車、買什么房子、穿什么衣服、用什么手機,都已經發生了變化,那么剩下的少數原有形態的消費也很難再長期堅持。
(8)幾乎沒有一種服飾消費行為是可以長期重復的。不能重復的原因一方面是服飾產品特有的流行性和變化性,另一方面則是營銷者不想給消費者總提供跟以前一樣的東西,而不想提供同樣產品的重要原因是競爭者老想提供新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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