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鑒或是抄襲?時裝設計里永遠難有公正判決

即秀即賣、合并男女時裝秀的決策把Burberry推到產業話題的風口浪尖,來自行業內的反對者比比皆是,所持理由不外乎“這種策略剪斷了產業既有的鏈條”和“它摧毀了人們花半年時間等待新系列進店銷售的奇妙心理體驗”。但Burberry不會單純為了博新聞頭條而做草率決定——最大程度地縮短整個設計和生產的周期以便節省成本開支,這當然是即秀即賣策略的初衷,但換個角度來審視,那些詬病Burberry這個決定“將自己降格并和快銷時尚競爭”的聲音也從側面,把原創品牌們最頭疼的一個議題——快銷時尚對奢侈品大牌的拙劣模仿和抄襲,搬上了臺面。

27歲的插畫家Tuesday Bassen在Instagram上發出的自己的作品與Zara抄襲的對比圖
說到抄襲,Zara最近又惹上了麻煩——來自一個由12位插畫藝術家組成的團體正為Zara抄襲他們的插畫作品一事,鄭重提出交涉。這些要求維權的插畫藝術家表示,Zara在其分布于全球的超過2100門店中銷售含有未經他們授權的插畫作品或元素的服裝與配飾產品。而Zara方面對此事的回應則稱,根據這些插畫藝術家提供的原作證據來看,他們的作品缺少明顯的“獨創性”特征。但Zara或許低估了這些“小輩”插畫家的影響力。借助社交網絡,這些插畫家都分別擁有數以百萬計的粉絲。來自粉絲的聲援和支持極有可能讓Zara在這個案件中處于弱勢。
Zara的抄襲嫌疑遠不止于此。
這個西班牙平價成衣零售商用難以置信的效率(從設計到打版,到批量生產,再到上架銷售,它最快可以在兩周時間內完成整個周期,平均每分鐘生產18,000件衣服)將每一季時裝周上最熱門的款式和風格轉化為自己的服裝產品,提前于大牌們半年時間先行上架銷售。而另一個平價成衣零售商Forever 21則在今年上半年,就被統計到多大30宗設計侵權案。

總部位于洛杉磯的在線銷售女裝品牌LOéIL更甚,Chanel、Celine、Chole等品牌均是其抄襲的素材。該圖中,左側為原版的Vetements打火機鞋跟便鞋,有圖則為LOéIL的仿制品
遺憾的是,面對這種如同“寄生物”一樣的平價服裝品牌,高級成衣商們并非不想“與之一般見識”,但是以“抄襲”之名訴諸法律的維權行動成本一點都不低,最糟糕的是,這類訴訟往往以原告敗訴收場。
淺顯的道理是,想要贏得侵權案的官司,大品牌首先得要為自己的設計申請盡可能多的專利。然而,專利的申請過程絕非像制造衣服這么簡單,一個完整的專利申請周期最短也得三至六個月的時間,排除這個過程中所花費的人力和財力,就算最后品牌順利取得了專利,快銷時尚連鎖企業們早就借著這三到六個月的“空窗期”賺得盆滿缽滿了。

Christian Louboutin和他標志性的設計代表作之一——紅底鞋
鞋履品牌Christian Louboutin因其標志性的紅底高跟鞋的設計而名揚四海。五年前,該公司曾一紙將Saint Laurent品牌(彼時還稱YSL品牌)告上法庭,控訴后者抄襲紅底鞋的設計。勝訴信心滿滿的Christian Louboutin完全沒有想到紐約聯邦法院竟以“紅底鞋不能作為品牌獨有的商標”為由宣判原告一審敗訴。如此當頭一棒之后,Christian Louboutin并沒有放棄繼續上訴的決心,于次年(也就是2012年)再度狀告當時的YSL品牌,法院這一次宣判紅底的設計專利有效,但同時明確表態“當鞋子的通體設計都為紅色的時候,YSL品牌將不構成侵權事實”。正當外界猜測YSL品牌要乘勝追擊反告Christian Louboutin的時候,YSL方面卻決定“休戰”,認為這樣持續的爭論沒有意義,成本上更是劃不來。
針對這個案件,我們似乎看到了前后兩次審判標準的飄忽。實際上,這里面牽涉到兩個重要的法律概念——商業外觀保護(Trade Dress)和設計專利(Design Patents)。所謂商業外觀保護,簡單地說,就是申請保護的產品在外觀上(如材質、色彩、圖案等等)和同類型產品之間具有明確的區別。美國聯邦高級法院還在2000年補充了有關“商業外觀保護”的規定,規定指出申請商業外觀保護的產品在外觀上必須在消費人群中形成普遍的認識,換句話說,甲設計的產品的外觀必須讓大家一看便知道出自甲方之手,而不是乙丙丁做的。對于在消費者人群中有著廣泛認知度的品牌來說,這是有利的,但是對于那些未成名的設計師而言,他們的設計并不被大眾熟知,一旦遭遇抄襲,這種保護就很難執行了。相比于“商業外觀保護”,“設計專利”的法律條文更嚴格,它往往用來保護具有功能性特征的產品,雖然也可以用來保護產品的外觀,但限制卻非常多。不僅如此,設計專利最多只有15年的保護期限,到期之后,專利自動失效。
{page_break}聽起來很拗口對不對?總之呢,雖然Christian Louboutin在第二次上訴之前成功為紅色鞋底申請到了專利,但是YSL還是可以用通體紅色的設計來避開指證。對于Christian Louboutin紅底鞋的擁護者們而言,恐怕只有黯然神傷的份。然而事實就是如此殘酷,有關“抄襲”的事件,在時尚行業中,永遠層出不窮。藝術和設計這類以生產創意為靈魂的工種,素來就有“天下一大抄”的常態。但是就像上面提到的 ,由于相關法律條文界定不清晰,證據難以定性定量等等問題,“抄襲”的行徑往往假以帶有正面色彩的詞匯而躲過指責,比如“借鑒”、“致敬”。Vetements在前不久發布的2017春夏系列中破天荒地和18個知名品牌合作,說白了,也只是在“拿來即用”的基礎上稍作改動而已,但是參與合作的這18個品牌表現得極為熱忱——說到底,繞不過錢財與名利的關系——不打招呼不給錢的“借用”和“致敬”當然就面臨著吃官司的風險。
知識產權的保護始終是一個模糊地帶。國際公認的原則是,著作在面世滿60年之后,可以作為社會公共資源。但是在時裝的范疇里,人們往往更加苛刻一些。年代稍微久遠一些的設計,被年輕設計師從檔案庫里翻出來臨摹抄襲,略作調整之后作為新的設計問世,這種做法在時尚圈里并不少見,只因為能夠熟記那些老作品的現代人并不多,所以這類事件并不會吸引廣泛的關注,但人群里到底還是藏著火眼金睛的“時裝警察”。

Paul Poiret于1910年代前后所做的女裝設計(左)和John Galliano為Christian Dior品牌1998春夏高級定制系列所做的設計(右)
John Galliano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出任Dior女裝設計總監的頭幾年當中,曾經從如Paul Poiret、Jeanne Lanvin等等巴黎早期設計師的作品當中尋找靈感。一件他為Dior所做的1998春夏高級定制作品就被指認出模仿了Paul Poiret在裝飾藝術運動時期(Art Deco)的作品風格。誠然,這遠遠不能構成John Galliano抄襲先人的證據,除了服裝的大體輪廓之外,不論從具體的服裝比例還是刺繡細節,都和原作沒有直接的關聯——或者說,與其稱John Galliano“致敬”Paul Poiret,不如說那個系列中有近半數的作品就是向上世紀二十年代的裝飾藝術運動時期的時裝大風格索取靈感。
對于彼此存在競爭關系的兩個品牌來說,對外觀高度相似這種情況的態度幾乎是零容忍的,就比如前面提到的Christian Louboutin和YSL品牌之間的糾紛。但是換一種角度來說,如果將“抄襲”行為本身作為一種藝術創作訴求的話,情況則更微妙了:Supreme的Logo字體樣式完完整整地取自拼貼藝術家Barbara Kruger的作品,后者卻自始至終沒有把維權行動付諸現實,不得不說,Supreme比Zara幸運多了。
盡管在商業的范疇里,表面“借鑒”而實則抄襲的行為是恥辱的,但從另一個方面來講,這同時又是一種典型的源自于后現代藝術的表達語言,并逐漸形成了名為“挪用藝術”(Appropriation Art)的門派。

杜尚的作品《L.H.O.O.Q.》(1919年)
1917年,杜尚用買來一個男用小便器,簽上自己的名字,并命名其為“泉”,然后堂而皇之地擺進當時的一個藝術展展位內,成功標記了后現代藝術的開端。毫無疑問,彼時的藝術批評對這件作品保留嚴厲歧視的態度,然而這絲毫不能改寫它日后在現代藝術史上的獨特地位。之后,杜尚又拿達芬奇的《蒙娜麗莎》復制件來從事二次創作了,惡作劇式地給蒙娜麗莎畫上胡子。像這樣利用購買來的現成品或他人創作的作品,進行藝術再加工的手法,成了后現代藝術當中的一大流派。藝術史終究承認了它作為當代藝術表現形式的存在,但藝術史論的規則總歸和商業社會的法則不能通用,將這種情況生搬硬套到商業社會里,必然得吃官司。可是Supreme卻打著擦邊球,明目張膽地攫取Barbara Kruger作品的元素。



馬克·羅斯科(Mark Rothko)的抽象表現主義畫作(左)和Raf Simons為Jil Sander品牌所推出的2009春夏男裝(右)
{page_break}當下,社交媒體空前繁榮,打著社交網絡時代旗幟的新世代年輕人更是從類似的二次創作模式中找到一舉成名的捷徑。Tumblr和Instagram上活躍著大量的以利用Photoshop軟件修改歷史人文照片、時裝廣告圖片和廢舊雜志報紙的方式進行惡搞創作的帳號。“借來”的素材在他們天馬行空的想法指導之下,演化為一張張時而叫人啼笑皆非、時而顯得風趣幽默的作品。另外也有一些服裝品牌,頂著這種“二次創作”的名義,將一線奢侈品大牌的Logo篡改之后印在T恤上,進行售賣。

最近的一件有關品牌Logo被惡作劇篡改的案例和Burberry有關。一個以Burberry Perry(顯然并非真實姓名)為名的饒舌歌手在今年五月份發行了一張唱片。唱片封面上,他引用了Burberry品牌標志性的格紋圖樣,并將后者的騎士造型的Logo進行修改之后印在了上面,甚至連唱片上的唱片名都使用了和Burberry品牌Logo一模一樣的字體。這一系列舉動惹惱了Burberry品牌。在給予警告無效之后,Burberry于七月份正式起訴Burberry Perry,狀告他侵犯該英國品牌的命名權、商標權和標志性圖案。饒舌歌手自認理虧,在Burberry采取維權行動之后,迅速撤換了唱片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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