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遭“投訴門” 鞋企安踏的生存危機
8月18日訊 在市場質量的投訴增多,阻礙了企業本身的發展。
投訴事件:“安踏”服飾質量差
近日,本網陸續接到陜西和深圳兩地消費者的投訴,稱購買的安踏服飾和腰包出現質量問題。
陜西的李先生稱,6月份在寶雞市歧山縣蔡家坡鎮安踏專賣店買了件上衣。洗過一次后發現嚴重褪色,于8月下旬拿到專賣店換。專賣店的人員表示不可以換,要把衣服寄回廠家做檢定。“買品牌就是為了質量有保證,可是這衣服才洗一次就褪色,這太說不過去了。而且我家離專賣店遠,先后跑兩次光車費就花了三四百,安踏必須給我個說法!”李先生氣憤地說。
深圳的郭同學8月25號在寶安區光明新區安踏專賣店買一個腰包,28號發現拉鏈兩邊寬窄不一,便去專賣店要求更換。店長表示把腰包先放店中,讓郭同學第二天再過來。而第二天和第三天郭同學過去之后,都沒有得到任何的答復。“還記得安踏有一句廣告語是‘我選擇,我喜歡’,可是現在我是‘我選擇,我郁悶’,這么一個小小的腰包就暴露了廠家質量和售后方面的缺陷,已經影響了我個人以及周圍同學對產品的認識,今后可能要考慮一下是否繼續光顧安踏了。”
廠家:產品出現問題的原因要公司相關的部門才能回應
對此,安踏(中國)有限公司企業公關部的曹先生回復表示,9月7日陜西的李先生已經將衣服寄到西安分銷商處,在對衣服進行檢測后,確定是否為質量問題,才會給予相應的處理。深圳郭同學的腰包專賣店已經為其更換,郭同學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記者問道腰包拉鏈兩邊寬窄不一的原因時,曹先生說自己只負責對處理的結果進行回復,至于產品出現問題的原因要相關的部門回應。
律師說法:購買了不合格產品,可按有關法律法規向廠家要求退賠
記者咨詢了福州某律師事務所的王律師。王律師認為,產品抽檢不合格后,生產者及經營者應依法停售并召回不合格產品,采取有效的方式通知消費者,以防止影響更多的消費者;繼續銷售不合格品涉嫌欺詐消費者。消費者因購買或使用抽檢不合格產品致人身、財產等權益受損,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向廠商要求退賠。
消協:保留憑證以便維權
針對“安踏”被眾多消費者投訴質量問題一事,福州消協的工作人員表示,消費者在購買衣物時一定要檢查仔細,要從面料的手感、布面的瑕疵、色差、污漬,縫制、拉鏈、紐扣的牢固程度進行觀察,同時查看服裝的說明標簽標注的內容與貨品的現狀是否相符;要主動向商家了解商品的質量承諾、洗滌方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還得索要發票或收據,萬一碰上質量問題,便于為更換或退貨留下憑證,要運用各種維權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同時,消協的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在選購服裝時,不要被廣告左右了消費意識,名牌商品也可能存在質量問題,也不能盲從于價格,高價格不等于高品質。
記者調查:“安踏”不但質量存在嚴重問題連售后服務也不得人心
如今的服裝行業競爭很激烈,尤其是現在消費者不僅對物質生活水平的要求不斷提高,對自身合法權益的保障也是越來越明了,一個品牌企業想要發展,不僅要靠產品的美觀的包裝、過硬的質量,完善的售后服務也是十分重要的,在消費者遇到產品質量問題時,企業能夠正視問題,幫助消費者盡快的解決問題才能體現一個品牌企業應有的風范。
據記者了解,目前關于安踏的質量和售后服務的投訴數不勝數,就在本網相關欄目就有轉載關于安踏“安踏運動鞋穿6天就脫膠顧客交涉未果”等多篇報道,不知道安踏的公司是抱著什么樣的心態面對這些關于他們產品來自質量,來自售后服務的投訴,還是面對頻頻的投訴安踏公司是否已經麻木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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