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有機農業及有機認證
有機農業是遵照一定的有機農業生產標準,在生產中不采用基因工程獲得的生物及其產物,不使用化學合成的農藥、化肥、生長調節劑、飼料添加劑等物質,采用一系列可持續發展的農業技術以維持持續穩定的農業生產體系的生產方式。以有機農業方式生產的安全、優質、環保的有機食品和其他有機產品,越來越受到各國消費者的歡迎。美國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有機農產品的消費市場之一,有機農業生產已形成一定的規模,美國也是我國有機農產品的出口國之一。下面就美國的有機法規和有機認證情況作一些介紹,以便有機農產品生產、出口企業學習和借鑒。
美國的有機農業及有機產品市場
美國的有機農業開展比較早,上世紀80年代后期,隨著消費者對無化學制劑健康食品需求的增長及農民對化學制劑污染環境的認識提高,越來越多的農民開始從事有機農業生產。據2003年的統計**,美國獲有機認證的農場共有8035個,在有機生產管理下的生產面積共220萬畝,有機家畜量880萬只,有機牧場 745273畝。
美國是目前全球最大的有機農產品銷售市場之一,有機產品多數在國內銷售,5%~7%銷往國外,同時也是主要的進口國。其消費的所有蔬菜和水果中,25%~40%來源于進口,發展中國家的有機農產品主要出口到美國。美國進口產品中有半數以上來自墨西哥,主要是美國不能生產的熱帶作物、反季節作物如新鮮水果和蔬菜,以及一些特殊產品如少數民族產品等。
美國有機農產品的種類不斷增多,幾乎包括所有的傳統食品種類,有機谷物、水果、蔬菜、堅果和香料市場已具有一定規模,目前主要出口的有機農產品是大豆、食物成分和加工果實、蔬菜和其他的一些產品,主要出口到澳大利亞。
美國對有機農產品的需求保持持續快速增長,超過75%的美國人會購買有機農產品,促使人們購買有機果蔬的主要因素是它的優質、衛生和對人體的安全性。消費者認為,有機果蔬更新鮮更天然、口味更純正,但抑制人們購買有機食品熱情的因素主要是其過高的價格。
有機農產品法規
1990年,美國所制定的《有機食品產品法案 1990》(Organic Food Production Act of 1990),對國家有機食品的生產程序、有機食品的國家標準、國家的認證程序等作了規定。除該法案外,2000年12月21日,美國聯邦農業部 (USDA)的分支機構農業市場服務處(Agricultural Marketing Service)制定了美國有機農業條例(NOP),條例于2001年4月21日開始試用,2002年10月21日正式施行。該條例對有機農產品的定義、適用性、有機農作物等進行了詳細的界定,列出了有機農產品中允許和禁止使用的物質,有利促進了新鮮食品或有機制成的加工食品的國內和國際市場的發展。該條例是強制性的,根據條例要求,所有出口到美國的有機農產品必須接受美國農業部認可的認證機構的檢查和認證。
有機農業組織機構
美國聯邦農業部部長組建了“國家有機標準委員會”(NOSB),該委員會由15個成員組成,分別由有機農產品的生產、消費、貿易、管理、研究等不同領域的代表組成,幫助農業部制定關于有機產品中允許使用物質的標準,協助制定美國國家有機農業標準,同樣也建議農業部在其他方面實施國際有機程序。
農業市場服務處(Agricultural Market?鄄ing Service)是美國農業部的分支機構,制定并實施有機產品的相關標準。
美國的有機農產品認證機構
美國的有機農產品須經美國農業部認可的認證機構的檢查和認證,且該機構必須完全按照ISO65導則進行操作,認證機構可以是政府機構,也可以是私人機構。截至2006年8月23日,美國有機認證認可機構(Accredited certifying Agents)共95個,其中國內的認證機構55個,國外的認證機構40個。美國對農產品的認證監管十分重視,并有多個職能部門擔此職責,其中主要有農業部、人類與健康服務部、食品和藥品管理局、食品安全檢驗局、動植物健康監測檢疫局、環境保護機構、海關等部門。國外貨物進入美國市場可以通過下列的3種方式:國外的認可機構在美國申請認可;該國家的主管當局能夠評估和確定已經達到NOP的要求,提出申請,USDA根據國外政府的請求來決定是否認可; USDA和外國政府機構的標準和認證程序是等同的,所以美國可以認可來自這個國家的有機農產品。
有機農產品的標識
美國有機農產品的標識分為4級,即100%有機、有機(有機含量大于95%)、含有機(有機含量70%~95%)和非有機(有機含量小于70%)。
具體如下:“100%ORGANIC”(完全為有機食品)主要用于蔬菜及水果;“ORGANIC”(有機率達95%以上的產品);“MADE WITH ORGANIC INGREDIENTS(由有機成分構成)”(由有機的成分、材料構成,有機率達70%以上的產品。此類產品不貼“有機”的標簽,但可以列表顯示有機的成分、材料);“CONTAINS ORGANIC INGREDIENTS(包含有機成分)”(有機成分、材料在70%以下的產品,此類食品不貼“有機”標簽,但可以列表顯示有機的成分、材料),其中,有機率為100%和95%以上的有機食品上可以貼上綠色的“USDA ORGANIC”標簽。
該標準不僅適用于美國國內的產品,也適用于從外國進口的產品。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