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吊牌成分不符被告上法庭
相對于一件價格不菲的衣服款式及面料來說,衣服上的企業承擔“退一賠一”的責任。
無獨有偶,昨日,市工商局的同志向記者講述了這樣一個案例:來自天津市的張女士到某知名服裝公司購買了總價款為1600元的兒童羊毛開衫、短袖T恤等衣物,該公司向張女士出具了銷售憑證及發票。之后,張女士發現她所購買衣服外掛的吊牌與縫制在衣服內的標簽所示面料成分并不相符。于是,張女士到某鑒定機構作了鑒定,鑒定報告顯示衣服外掛吊牌所示與衣服面料的確有所出入,張女士遂與該公司交涉,在與其交涉無果的情況下將該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該公司退還貨款1600元,并增加賠償1600元。法院審理后認為該公司在衣服上外掛與衣服實際面料不相符的吊牌,向張女士作出了錯誤的引導,其行為構成民事欺詐,因此判決該公司承擔“退一賠一”的責任。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消保科科長陳志揚告訴記者,像這樣隨意或虛假標注服裝吊牌成分,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福建省商品質量監督條例》等有關法律條款規定,屬于虛假宣傳行為,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進行處罰。
“服裝標簽的不規范問題前幾年非常突出,影響了服裝出口企業的發展。”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廣告科科長李金排指出,近兩年通過改進,有出口經驗的企業在這方面的問題基本能杜絕。但是一些新的出口企業在這個方面屢屢受挫,吃虧不小,非常可惜。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
“服裝吊牌和標簽是服裝的組成部分之一,日益激烈的品牌競爭使以前不被重視的它,逐漸開始重要起來,原因是它代言了品牌特征意義,是品牌識別的有效載體。”一位業內人士說,隨著人們對服裝穿著舒適性、安全性及功能性要求的提高,吊牌所涵蓋的內容將愈來愈多。當然,它還承擔著說明、指導的功能,如成分含量、洗滌指導等。因此,標牌和標簽的規范化是石獅服裝行業發展與國際接軌的直接表現。石獅企業必須重視服裝吊牌和標簽的規范使用,才能保持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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