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8月1日實施
據悉,備受關注的國家強制性標準《國家技術規范》(GB18401-2010)將代替2003版標準,并于2011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
《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是我國加入WTO以后,根據《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TBT協議)制定的首個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從2005年1月1日實施以來,在有效保護我國紡織消費者的健康、規范紡織產品市場以及提高我國紡織行業的整體水平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與2003版標準相比,2010版新標準主要有以下修改:適用范圍,除保留原有的服用和裝飾用紡織產品外,新增了家用紡織產品;嬰幼兒的定義從24個月以內改為36個月及以下;不屬于本標準范圍的紡織產品目錄從10類增加至13類,新增了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箱包、背提包、鞋、傘和地毯;禁用偶氮染料新增了“4-氨基偶氮苯”,達到24種;增加了染色牢度、甲醛、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試驗的取樣要求;將直接接觸皮膚紡織產品PH值的范圍從4.0~7.5修改為4.0~8.5;關于染色牢度檢測,規定了耐唾液色牢度僅考核嬰幼兒紡織產品,窗簾等懸掛類裝飾產品不考核耐汗漬色牢度,本色及漂白產品和扎染、蠟染等傳統的手工著色產品不考核染色牢度。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廣大紡織產品生產企業及進口貿易企業,要高度重視新版《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各項新增條款,生產、銷售符合標準的產品,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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