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建立化學品環境污染責任終身追究制
化學品污染物進入環境,對人體健康和環境造成重大威脅。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張力軍15日說,我國要強化污染責任追究和處罰,于2013年年底前完成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工作,建立化學品環境污染責任終身追究制。
化學品環境管理是“十二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內容。張力軍要求,要嚴格環境準入,從2011年9月15日起,各級環保部門要停止受理在工業園區外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項目的各類申請。要建立化學品環境管理長效機制,2013年年底前完成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工作,對于不按照規定履行登記義務的企業,除依法給予處罰外,將在環評審批、上市公司環保核查和安排環保專項資金上受到制約。
張力軍強調,還要強化污染責任追究和處罰,建立化學品環境污染責任終身追究制。切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大對企業索賠、罰款和刑事處罰力度,對于企業的違法行為絕不能姑息遷就,要保持高壓態勢,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相關企業造成群發性健康危害事件或重特大環境安全事故和環境污染的,要從其立項、審批、驗收和監管等各個環節,以及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及廢棄處置的全過程,依法依規對當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企業責任人員實施問責。
他表示,環境保護部將加大化學品環境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作為轉變發展方式監督檢查工作的重要內容,有關檢查情況上報中央紀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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