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委員黃少良呼吁制定企業社會責任國家標準
盡快制定企業社會責任國家標準
近日,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僑聯常委黃少良呼吁,國家要從戰略的層面,重視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盡快制定《企業社會責任國家標準》,規范企業社會行為。
黃少良認為,企業社會責任的核心內容是“為大眾提供優質的產品和服務、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為改善人類的生活質量作出貢獻”。其價值在于,改變人們心目中企業社會責任只是慈善概念秀的錯誤觀念,將企業眼光轉向了內部管理的優化與相關利益者的梳理,促使企業通過價值觀、經營戰略、制度行為的建設,以一種規范、有序的方式來處理、構建與各利益主體的和諧關系。而公開發布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已成為企業展示自己履行社會責任的自覺行動和軟實力的重要形式。
記者了解到,2011年中國社科院發布的《企業社會責任藍皮書》顯示,由于我國目前還沒有一部具有系統性、實用性、權威性、有影響力的企業社會責任標準,來引導、有效推進企業的社會責任管理,相關企業社會責任規定分散在《企業法》、《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中,過于散亂,且相關規定過于原則、缺乏可操作性和強制性。因此,在“立法層面”制定《企業社會責任國家標準》,就成為黃少良呼吁的重點。
黃少良認為,應推廣國際標準化組織發布的ISO26000《社會責任指南》,建立起符合我國不同類型企業的社會責任標準,明確其對股東、對員工、對社會和環境的責任標準。在黃少良的構想中,這個標準應具備以下內容:一是推行國際上較為通行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編寫。包括企業社會責任、環境責任和經濟責任三大部分;二是企業必須據實公布負面信息;三是報告須經第三方驗證。
黃少良建議,可將推動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納入各級政府及主要領導的考核體系;同時,政府要向同級人大、政協通報管轄范圍內企業社會責任履行情況。要設立一個全國性的非營利性組織,專門負責國內企業的社會責任認證,建立有公信力的第三方認證體系;加強評比監督,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建立公平合理的市場秩序。
“發布社會責任報告不是最終目的,真正承擔起社會責任才是一個合格企業的本色。”黃少良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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